為滿足審判實踐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有效克服基層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新年伊始,惠山區法院全面啟動了“分類化”培訓模式,多渠道、多方式、有側重地加強書記員專項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年輕干警的學習能力與業務能力,為深化書記員分類管理和加強后備人才儲備奠定堅實的基礎。以往的書記員培訓,采用“一刀切”模式,把所有人員集中起來統一接受培訓,存在過于集中、針對性不強、見效緩慢等弊端。而“分類化”培訓模式,則從簡單到復雜,從基礎到提高,有層次有目的針對不同對象實施不同的專業知識培訓,逐步提高培訓人員的素質與能力,使書記員在不同崗位 “人盡其才”。
  該院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確定全體人員定期集中培訓、同類使用人員不定期集中培訓、專項知識培訓以及網絡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分類化”培訓模式。具體是對已通過司法考試但仍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同志加強審判實踐培訓,為今后晉升助理審判員獨立辦案做準備;對尚未通過司法考試但從正規法律院校畢業的書記員加強法學理論應用于司法實踐的培訓,為今后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做好人員準備;對現在專門負責輔助性法律事務的書記員加強法學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培訓,使他們能高質高效地完成各項工作,在審判工作中充分當好助手角色;在不同庭室加強不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尤其是對新的法律法規的培訓與學習,以滿足不同時期不同工作崗位的需要。
  目前,該院“分類化”培訓模式第一輪培訓活動已全面展開,許多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培訓活動也將陸續推行。
文章出處: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