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提高審判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徐州市中院在審判管理辦公室單獨設立的基礎上,對審判管理資源進行整合,確保審判管理工作有序和高效運行。近日,經院黨組會研究決定,對審判管理辦公室的職能進行重新劃分,人員進行調整。將原審監庭、辦公室、立案庭的案件評查室、統計室、案件流程管理等職能劃歸審判管理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共5人,主任1人。
  審判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本院和全市法院的審判管理工作;對本院生效判決進行評查;對本院及全市法院的審判質量效率進行考評和分析;負責全市法院司法統計及本院審判質量效率指標數據的統計;及時對本院及全市法院審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建議;辦理本院審判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