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抓實廉政建設,新沂法院不斷規范和完善法官廉政檔案,及時將每一名干警年度量化考核、獎勵懲處、受責任追究、廉政警戒、信訪初查、信訪監督、個人住房及家庭收入情況、子女的收入、學習、就業等情況均納入填報范圍,通過狠抓落實,充分發揮廉政檔案在隊伍建設中的“四個作用”,進一步提高了全院的廉政建設水平,確保干警在廉政方面不出任何問題。
  一是充分發揮教育警示作用。廉政檔案所記載的拒賄數額、拒吃請次數等廉政事跡,定期公布,公開表揚,積極引導,樹立正氣。受處分法官的違紀事實和處分理由及其紀律依據,也定期公布,教育干警,警示干警,摒棄邪氣。同時將廉政檔案在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上公開,接受批評,接受指正,不斷完善。
  二是充分發揮監督查處作用。為切實解決在“權、錢、人”的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及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如擅自提高案件收費標準,巧立名目擴大收費范圍的亂收費行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及個別工作人員搞特權、刁難當事人等行為;舉止不端莊,語言不文明,態度不嚴肅,著裝不規范等問題。對此,一經發現,及時記入個人和部門廉政檔案,并堅決追究責任。
  三是充分發揮參考依據作用。將個人的廉政情況作為職位升遷、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對廉政事跡突出的同志,在干部競崗、提拔任用、各種獎勵等方面優先考慮。對擬提拔和調整的干部一律進行廉政鑒定,鑒定不過關的一律不予提拔和調整。
  四是充分發揮信息通聯作用。該檔案由紀檢監察室專人管理,有關部門可憑相關手續在不違反保密規定的同時進行查詢。對于群眾舉報的法官進行查處時,紀檢監察室能及時從廉政檔案中找到法官的主要家庭成員及其他人員了解情況,及時從法官的廉政檔案所載的內容中初步判定群眾舉報的可信度大小和真實性程度,將廉政檔案直接作為證據使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