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今年以來,泗陽法院以依法、合理、慎重、綜合治理為原則,主動加強與縣信訪局、鄉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等部門的聯系協調,抓住問題癥結,對一些突出的涉訴信訪案件進行定期會辦,明確責任,強化舉措,多渠道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取得了積極的效果。今年以來,該院共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解決了三年以上的信訪案件 6件。
  一、建立信訪信息的通報反饋機制
  該院專門制定了對縣信訪領導小組的信訪信息摘報制度,做到“三報三反饋”。一報立案信息,主動反饋法院在立案審查過程中,發現的矛盾尖銳、事態可能擴大的群體性糾紛、當事人在起訴前就已向有關部門信訪的敏感性案件、不符合受理條件法院不予受理等五類案件情況,以引起政府職能部門對信訪動向的重視。二報審理結果,對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又向有關部門信訪,黨委政府轉辦的信訪案件的最終裁判結果進行反饋,通報查明事實和處理依據。三報信訪案件申訴復查進展,對案件處理結束后,當事人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問題、復查中各階段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反饋。
  二、確立信訪案件的甄別處理原則
  該院每月都與縣信訪局就涉及法院的信訪案件集中會辦一次。會辦中,針對涉訴信訪案件的特點,側重于不同的工作層面,信訪局共同對信訪案件的性質進行甄別認定,找準問題癥結,分解落實處理方案。當事人反映問題超出法院處理范圍,法院救濟手段窮盡,依靠法院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由縣信訪局將案件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如破產案件審理中,企業職工反映破產前企業資產流失,被企業負責人違法侵占等問題,通過法院與信訪部門會辦,信訪部門將該類問題交由審計和紀檢部門處理,提高了信訪案件處理的針對性和效率。對界定為無理上訪的案件,原則上法院僅對案件的處理結果負責,由信訪人居住地黨委政府負責做好停訪息訴的后續工作。
  三、注重解決信訪源頭問題
  由于涉訴信訪在成因、受理方式、解決程序和方式上區別與其他信訪,部分涉及法院的信訪案件信訪人的實體要求合理,但由于時效和證據等原因,難以得到法律支持,故而形成信訪。實踐中,對該類信訪案件的處理,該院與信訪職能部門達成共識,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立足實際問題,從源頭上做好息訪工作。如信訪人韓連長期信訪,要求對其反革命罪進行平反,落實政策。泗陽法院在做好審查的同時,協調地方政府對其生活進行照顧安排,有關部門根據其實際情況,將他納入首批農村低保對象,信訪人很滿意,表示息訪。

文章出處: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