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提高案件效率,降低當事人訴累,從今年6月份起,響水法院在民一庭內設立速裁庭,對法律關系比較明確、當事人爭議不大的簡易民商事案件,經原告申請、被告愿意放棄舉證期和答辯期,可直接進入速裁法庭快捷審理。截至8月21日,該庭所結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僅為2.4天。
  速裁法庭受理的案件包括:一是當事人爭議不大的贍養、撫養、扶養、離婚、遺產繼承等婚姻家庭案件;二是是事實清楚、標的額較小的債務糾紛和損害賠償案件;三是當事人已經達成調解協議,要求法院發給調解書予以確認的案件;四是經速裁庭審核符合速裁條件的其它案件。
  速裁法庭審理案件的程序是:當事人在立案庭立案時,法官對符合速裁條件的,告知當事人可以選擇速裁法庭審理,經當事人同意,立案庭即時將案件移交速裁庭;速裁庭在接到案件后,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庭的,當即審理、當場制作法律文書送達;如果雙方沒有同時到庭的,通過電話約定開庭時間或者視情況由法官上門審理。速裁案件一般一周內結案,如在一周內不能審結的案件,及時轉民一庭排期開庭審理。
  速裁法庭配備了專門車輛,案件的法律文書一律由其負責送達,速裁案件以調解為主,庭審程序不拘于傳統的調查、辯論、判決格局,直接審查當事人爭議的內容。推行速裁制度,進一步細化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標準,降低了當事人訴累,節省了當事人的經濟支出,使審判更加靈活、快捷,更富有人性化色彩,受到當事人的普遍歡迎。
文章出處:響水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單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