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俱進 創建一流佳績 公正高效 奉獻的人民法庭

 

        沛縣大屯人民法庭位于縣城北部5公里,東鄰微山湖,西靠有“小上海”之稱的上海大屯煤電集團公司。下轄三鎮十礦,人口約30萬。該庭現有正式干警8人,聘用人員4人。平均年齡37歲,全部大學以上文化程度。近幾年來,大屯人民法庭以人民滿意為目標,以爭創最佳法庭為動力,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與時俱進,開拓創新,2002年以來審、執結各類案件2811件,為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該庭先后4次獲得徐州市“先進人民法庭”稱號;3次獲得江蘇省“最佳人民法庭”稱號;3次被評為江蘇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被省高院記集體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多次被徐州市委、市政府、市中級法院評為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先進法庭等。2002年10月、2004年2月兩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授予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稱號。2003年6月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稱號,并榮記集體一等功。
  一、夯實思想政治基礎,提高隊伍綜合素質
  近年來,大屯法庭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審判工作,多措并舉強化干警思想政治素質的提高。
  一是強化干警思想分析制度。該庭一貫堅持開展互幫互勉、互相批評、談心交心活動。對苗頭性和群眾有反映的問題,早發現,早提出,早談心,早改正,決不讓一個同志在政治思想上掉隊落伍。堅持每月向院黨組書面上報干警思想分析報告,找出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意見。
  二是強化廉政制度建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建立法官職業道德考核機制,明確考核標準,約束干警8小時以外的行為。設立了曝光臺,把說情者、請吃者、送禮者公諸于眾。建立審判監督卡、干警廉政檔案,向社會公布干警違紀舉報電話。將保廉反腐內容細化分解,責任到人,相互簽訂廉政責任狀,互相監督。兩年多來,該庭沒發生一起干警違法違紀現象。
  三是強化作風紀律建設。法庭常年堅持扎扎實實、不折不扣地抓好作風紀律的建設工作。制訂了一系列針對性強、切實可行的紀律制度。如干警考廉制度,曝光制度,案件回訪制度,案件換辦制度,執行回避制度,案件督查辦制度等十余項制度。為抓好督查處罰,法庭主動要求本院紀檢監察部門對他們重點跟蹤監督,重點檢查,嚴格要求。同時疏通外部監督渠道,聘請監督員進行監督,定期邀請他們反饋意見,有錯必改。
  四是抓好工作作風建設。法庭的同志常年工作生活在審判第一線,人員少,案件多,負荷重。經常加班加點工作。兩年來,他們審結了2800多件案件,平均每個工作日結案4件。為便于群眾訴訟,他們常年堅持節假日、休息日輪流值庭,是江蘇省第一個“假日法庭”。粗略統計,人均加班每年不低于32個工作日。他們以庭為家,堅持駐庭工作,常年吃住在法庭。他們始終堅持把嚴肅執法與文明執法相結合,把外地當事人與本地當事人一樣對待;把有錢有權的當事人與普通老百姓一樣對待,一樣平等,一樣文明,一樣公正,杜絕了冷、橫、硬、推等官僚作風。
  二、深化審判改革,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質量和效率是審判工作的生命。大屯法庭通過不斷改革創新,提高審判質量。
  一是對案件實行繁簡分流。將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分流到“快車道”,適用獨任審判的簡易程序,快審快結。
  二是實行專業化審判。對房地產、宅基地案件、婚姻家庭、繼承贍養類案件,以及借貸、財產類案件、侵權類案件,分別由不同的法官審理,努力打造精英型、專家型法官。
  三是實行“調判分離”。把整個訴訟過程分為庭前調解程序和審判程序,根據法官行使權利的不同,分別稱為“調解法官”和“裁判法官”。“調判分離”制度運行后,效果十分明顯。今年以來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有73.8%通過調解的方式結案,審期平均縮短了11天,無一超審限案件,發改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9.5%,調解的案件自動履行率達86.5%。
  四是裁判文書增設“附頁”。他們將裁判文書所引用的所有法律條款內容,均在“附頁”中具體書寫羅列,與裁判文書一起裝訂,送達給雙方當事人。增加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增進社會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干警業務素質。
  三、強化民調指導,努力推進大調解機制的形成
  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是法律賦予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的職能,該庭始終把指導民調工作當作與審判工作一樣重要的大事來抓,常年堅持,從不松懈。
  一是完善制度,規范指導。該庭先后制訂了《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實施細則》和《關于規范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使指導民調工作走上規范化管理道路。
  二是健全指導民調網絡。將法庭轄區分片管理,明確相應的干警為指導員。建立和完善定期聯席會議制度,由法庭牽頭,每季度召開一次人民調解工作聯席會議,溝通信息,交流經驗,研究具體指導工作。為便于聯系,他們將自己和轄區民調組織及調解員的電話、手機和其它通訊方式印制成卡片,人手一份。同時,將法官的照片、姓名、職務、指導范圍、電話等公示上墻,讓廣大群眾知道指導法官的情況,方便聯系溝通。
  三是加強民調人員的知識培訓。建立了“沛縣法院大屯法庭指導民調培訓中心”,設立學習室,編制了《培訓大綱》、制定培訓計劃、培訓日程、培訓重點,選定培訓骨干,并公布上墻。兩年來,給民調組織講授法律課11場,聽課人數近280人次。購買3000多元的法律書籍,送給農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幫助他們建立圖書室、閱覽室、法律資料室。
  四是完善指導方式。對具體案件,要求調解員參加調解工作,提高和鍛煉他們的調解水平。針對重大復雜、矛盾突出的案件,邀請旁聽開庭,吸收他們參與調解,指導分析案件。這幾年,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結案70余起,參加的調解員130余人次,調解后無一件民轉刑案件,無一件再產生糾紛的案件的發生。
  五是建立機制,實現“兩調”良性互動。該庭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有機結合,他們先后建立了重大事項事前通報制度,司法建議回函制度以及法官、執行員與人民調解員互動機制等等,努力促進二者的良性互動。
  四、強化物質基礎,加強法庭管理,為審判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加快辦公自動化步伐,增加審判工作科技含量。去年,該庭實現了與省、市、縣法院三級聯網,完成局域網連接,網上立案。同時安裝電子監控系統、遠程電子印章系統、電子會議系統。目前該庭全部實現電腦立案、分案和管理案件,充分發揮網上公文、信息傳輸迅速準確的作用,已全面實現辦公無紙化。
  二是建立健全審判管理機制,規范審判行為。該庭完善了“以案件審判流程管理為核心,以目標管理、案件評查為保障”的審判管理新機制。實現案件的量化管理,對干警辦案質量、辦案數量、職責履行、政治業務學習、宣傳調研、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制度遵守等項目進行細化、量化,每月進行考核一次,考核結果作為每位干警年終評先的依據。充分發揮案件流程管理職能,實現對案件的動態管理。制定了《審理案件流程管理規定》、《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規定》,將案件審理、執行的每個環節、每個步驟予以細化,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限定完成期限,嚴格實行變更時限、延期審執、中止終結登記審批制度。建立案件互查制度。承辦人結案后,將卷宗交由庭長指定的其他人員進行評查。對查出的問題寫出書面報告,全體通報。以此達到相互學習、互相提高,確保案件質量的目的。
  三是完善制度,強化內部管理,從嚴治庭。該庭結合實際建立了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學習制度、組織生活制度、衛生制度、考廉制度、物資管理制度等十七項規章制度。實現以制度約束人,以制度規范人。他們將各項制度的落實,劃分為“學習、督查、處罰”三個步驟。今年以來,已對違反《考勤制度》的1名副庭長罰款20元、違反《衛生制度》的1名駕駛員罰款10元的處罰,有力地促進了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