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貴,男,1944年9月出生,漢族,阜寧縣人,大學文化,1964年8月參加工作,1970年1月入黨,現任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該同志自1982年從部隊轉業進鹽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來,一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憑著對審判事業的執著追求和不懈努力,在民事審判一線上十九年如一日,勤奮工作、無私奉獻、秉公執法、清正廉潔,由他擔任審判長或主審的3800余件民事案件不僅效率高,而且質量好,為轄區的社會穩定,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多次受到本院和主級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1999年被市中院和市文明辦評為全市“人民滿意法官”,并受到市委、市政府嘉獎。
  勤奮工作 無私奉獻
  程貴同志自脫下戎裝穿上法官服的第一天起,便暗下決心,用自己的行動維護法律的尊嚴,為國徽和天平爭光,樹立一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由于平時能夠堅持刻苦學習民事法律法規,認真鉆研民事審判業務,在審判崗位上,他的辦案才能得到了充分發揮。多年來,他審結的案件數一直在該院名列前茅,平均每年審結民事案件超百件,是全市法院有名的辦案能手。其中,1999年和2000年由其擔任審判長分別審結了一、二審民事案件249件和266件,無一件超審限和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改判。
  程貴在辦案過程中,繼續保持了在軍營中養成的艱苦奮斗、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為使案件能盡早審結,只要案件一分到手上,程費都是當夭或翌日就給當事人發傳票,辦理有關受理、應訴手續,確定合服成員和開庭日期等,以最大限度地縮短辦案周期。近年來,民事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案多人少的矛盾使得大多數法官都已處于滿負荷甚至超負荷工作狀態,程貴為此不斷加強工作的計劃性,合理分配工作時間,節假日加班對他來說是習以為常。作為一名副庭長和一個固定合議庭的審判長,工作日八小時之內,他開庭審理或討論案件,晚上或節假日在家,他閱卷或制作法律文書。近年來,他所審理的案件,50%以上都在一個月內審結,年結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民事案件無小事”,程貴深知個中道理。為了使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在辦案中,他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總是想方設法、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盡量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以鈍化矛盾。一次,程貴受理了王某訴阜寧中學人身損害賠償一案,雙方對立情緒較大,王某認為其子服毒自殺是因為班主任老師批評所致,要求學校賠償;阜寧中學認為王某之子服毒自殺是由于其心胸狹窄,學校并無過錯,因而拒絕了王某的賠償要求。于是王某多次帶人到學校和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程貴在審閱全部案卷和開庭審理后,考慮到該案的影響及效果,沒有輕易下判,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之上,三次到阜寧協調處理此案,耐當地政府有關領導協助,雙方當事人深受感動,終于握手言和,達成了調解協議,阜寧中學又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銳意改革 勇于創新
  民事審判方式改革之初,許多同志對誰主張誰舉證,直接開庭等一些升故法不能理解,或是有畏難情緒不敢放手主持,程貴敏銳地認識到審判方式改革是審判工作與現代市場經濟接軌的必由之路,他敢為人先,大膽摒棄傳統審判模式中存在的弊端,積極推行了以“一公開三強化”為主要內容的新的審判方式仁、逐漸摸索出一套科學、公正、高效的工作方法。在全庭率先向當事人交代“舉證須知”,同時對庭前證據交換制度作了初步的有益的探4索。將強化當事人舉證責任和指導當事人充分舉證結合起來,收到顯著成效。在實踐過程中,程貴總結出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的“三法”,即按事件發展先后順序進行的“循序漸進法”;按事件性質分類進行的“分門別類法”和按事件分幾個層次逐步深入的“層層深入法”。在1998年全市法院審判長評比中,他的綜合得分最高。在裁判文書制作上,程貴也能大膽改革,勇于創新,將裁判文書格式的規范性、結構的嚴謹性、說理的充分性與裁判的公正性溶為一體,其制作的民事判決書多次在全市法院展評,受到了同志們的廣泛稱贊。
1999年,市中院與鹽城電視臺聯合開辦了《庭審傳真》欄目,定期對全市范圍內的典型案件庭審進行現場直播,程貴主審的瞿國勇訴嚴國勝、《江蘇電視教育》編輯部人身損害賠償一案,是《庭審傳真》開播以來安排的首檔庭審直播,可謂是全市關注。加之這是一起中小學生按課外讀物進行實驗的“自制液體火箭傷人”案件,在全國教育界有很大影響,省市多家新聞媒體都要對該案開庭情況進行采訪報道。在巨大的壓力面前,庭審中程貴依靠其扎實的法律功底和嫻熟的審判業務,緊緊圍繞雙方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和認證,當庭作出由兩被告賠償的一審判決,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兩被告不服上訴后,省高院依法練持了原判。不久,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也對此案進行了專題報道。
  奮發進取 清正廉潔
  程貴深知,在新的歷史時期特別是在建立大民事審判格局的新形勢下,要搞好民事審判工作必須具備過硬的法律功底。于是,經濟上并不寬裕的他近年來購買了大量的專業書籍,抓緊點滴時間認真學習法律業務以及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市場經濟知識和其他知識。每當有新的法律法規加司法解釋頒布,他總是帶頭先學,并組織全庭同志共同學習,不斷豐富自己的業務知識。在緊張的審判工作之余,程貴結合審判實踐的重點、特點和熱點積極開展調研,幾年來撰寫了大量具有較高水準的調研文章,被全國、省、市各委及報刊錄用74篇。其中根據自己主審的“自制火箭傷人案”而完成的一篇調研文章,被省高院《審判研究》所采用,其撰寫的《談民事訴訟法調查中的證據運用》一文,先后被《法學與實踐》等十余家報刊用。1999年,程貴通過開觀摩庭對當庭認證的方式進行了大膽的探索和實踐,撰寫了《談民事訴訟中的法庭調查小結》一文,榮獲全市法院審判方式改革論文評比一等獎。
  近年來,受社會不正之風的影響,“案件一上門,雙方都找人”的情況時有發生。程貴常常街戒自己要堂堂正正辦案,清清白白做人,恪守“公生明、廉生威”的“為官”之道,堅持做到請吃不到、送禮不要、說情不領、權勢不從。程貴身邊的同事親友都知道他的脾氣,平時他待人熱情開朗,遇事樂于助人,但為案件上的事找他打招呼、送禮、請客吃飯肯定要碰壁。據不完全統計,到法院工作19年來他拒收的禮賄折合人民幣數萬元。一次,一個案件當事人聽說其家屬患病住院,趁程貴不在之機,偷偷塞給其家屬一個1000元的紅包,程貴得知此事后,迅速責令這名當事人把紅包取回,并嚴肅批評了此人。此人以為這場官司難打贏了,沒料程貴最終對案件作出了公正的處理。這名當事人喜不自禁,又在程貴下班后悄悄尾隨其到家中,拎了一包煙酒和滋補品以表謝意,再次遭到了程貴的拒絕。程貴同志就是這樣剛正不阿、一塵不染,時刻保持一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常說,黨把我從一個農民的兒子培養成一名人民法官,只有讓黨滿意,讓人民滿意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