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潮猛同志于1985年進入太倉法院工作以來,先后在辦公擴室、法庭、民庭擔任過文書、書記員、審判員,后任民庭副庭長。十多年來,該同志政治品質優秀,思想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曾多次榮獲先進工作者、優秀審判員、“五一”立功標兵、優秀黨員、三等功稱號,并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稱號,2000年度,太倉法院推行選任審判長制度,她開始擔任民庭的審判長。這一年里,她共審理民事案件108件,其中疑難復雜及新類型案件有40多件,辦案數量在本院名列前著,且所辦案件質量過硬,全年無錯案、無發回重審和改判、無矛盾激化、無申訴、無超審限,達到了理想的審判效果,得到會了院內外的一致好評,為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
  一、忠于法律,勤政為民
  韓潮猛同志深知:作為一名審判長,肩負的任務繁重,責任重大,要發揮好合議庭的整體作用,審判長是關鍵,自己必須帶頭忠實于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必須嚴守審判紀律,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因此,她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方針政策,深刻理解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明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民事審判工作的方向,用黨的理論武裝頭腦,指導自己的工作實踐,用黨的紀律規范自己的言行,堅定政治立場,堅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自覺地把本職工作與黨的事業、國家利益緊密聯系起來,更好地注重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她認真學習勤政廉政的規定,在思想上牢固筑起反腐防變的防線,忠實于事實和法律,秉公執法,依法辦案;她自覺遵紀守法,從無違法違紀,從不接受當事人的請吃送禮,堅持不辦人情案、關系案、權錢交易案,保持了人民法官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良好形象。與其他同事相比,她的家庭經濟條件不算富裕,至今全家人居住在不足70平方米的舊房里;她的職務職級也不算高,自與她一起參加工作的,有的早已是庭長、副院長,但她不計較名利得失,不看重金錢地位,工作中勇挑重擔,總是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嚴謹的的審判作風為大家樹立了一面模軍旗幟,不知疲倦地為黨和人民辛勤工作著,就象春蠶吐絲絲不盡,她的這種精神使同志們為之欽佩。
  二、奉獻事業,精益求精
  作為一名副庭長和審判長,在審判業務上是要挑大梁的,韓潮猛同志肩負的是比其他審判員更重要的工作擔子,面對市場經濟形勢下日益繁重的審判任務,她刻苦學習法律業務知識,不滿足于已取得的法律業大專科,又考取了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法律專業,通過二年半業余時間的艱苦攻讀,取得了法律本科文憑,但她仍不滿足,常常利用工作之余自學業務,給自己充電。因此,她業務水平、工作能力顯著提高,具備了獨擋一面審理疑難復雜案件的能力首先,她積極探索庭審方式改革,不斷提高庭審效率和質量,達到優質高效的審理案件,庭審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件,認真掌握當事人的爭議焦點、應該適用的法律,在確定好審判思路后開庭;在庭審中根據具體案情,抓住重點、分清層次,有序展開庭審,把當事人舉證、當庭質證及法官提問有機結合起來,做到既有重點,又層層推進,從而使該查清的事實當庭就能查清,第一庭未能查清的確保第二庭查清,這樣,提高了庭審效率,保證了庭審質量。2000年,她所辦108件案件,直接開庭率98%,當庭清結率80%,當庭宣判率67.5%。其次,她大膽探索裁判文書的改革,努力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苦練內功。她克服畏難情緒,在庭里率先進行嘗試,認真學習上級業務庭關于文書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基本要求,還仔細研究其他法院及有關刊物上刊登的優秀裁判文書范本、評析文章,在此基礎上揣摩如何下手,有時一篇判決書改了又改,要寫好幾稿,為此,她常利用業務時間寫,有時競寫到深夜或凌晨,她付出了比別人加倍甚至幾倍的精力,因此,她的裁判文書質量好,對于事實部份均用相關證據論證每一節事實,沒有含糊認定,也不用籠統、模棱兩可的詞語蒙混過關,使事實認定更牢靠;對于理由部分,用法理、道理、情理或有關專業知識進行闡述,分析說理、層次分明,增加了透明度,增強了說服力,徹底改變怕當事人捉錯而用套話使理由越簡單越好的做法。這樣的判決書事實清、道理明、當事人信服,大大降低了上訴率。2000年,她判決的案件40件,上訴僅7件,服判率82.5%,上訴經二審的,其中2件撤訴、5件維持原判。她審理的朱強訴潘偉偉消費者權益保障糾紛一案,庭審被蘇州電視臺錄制成專題片播放,判決書被蘇州中院編入《優秀法律文書選編》一書。
  三、扎實辦案,優質高效
  韓潮猛同志擔任審判長以來,在合議庭審理、評議案件中,堅持合議庭負責制,充分發揮合議庭職能作用,以扎實細致的審判作風,精心審慎地對待每一個案件,確保案件質量。一是堅持嚴格按照程序法操作,做到一絲不茍,在審理案件時,只要有一點疑點未弄清,有一份傳票有可能未送達,她均要經嚴格審核后依法操作,決不圖一時省力、馬虎放過。二是所有案件,不論標的大小、案情繁筒,她一律同等對待,舍得花大力氣,下真功夫,總是把事實查得清清楚楚,把案件辦得妥妥貼貼,決不因小案件而馬馬虎虎,且不論案件辦得如何漂亮,就翻開她所辦的每個案件的卷宗來看,每一份法律文書、審理報告都是經反復思考,精雕細琢,而且從頭至尾字跡端端正正,清清楚楚,在這里,凝聚著她比別人多得多的心血,這些似乎是小節,但充分體現了她難能可貴的工作精神。三是辦案注重社會效果,而不就案辦案,特別是矛盾易激化案件,她總是舍得花精力進行調解,注重講究審判藝術,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促使當事人間化解矛盾,達到較好的辦案效果。她常說:對當事人而言,許多人可能一生只打一場官司,我們要公平公正,讓他們把心里話都講出來,才能對案情有全面的了解,才能做好工作。四是認真對待合議庭案件,發揮合議庭整體作用,平時,她總是不顧自己手頭工作忙、事務多,耐心輔導合議庭成員的業務,對他們的請教,她都認真聽取,負責任地發表意見;同時,她經常主動與合議庭成員一起商量,研究案情,探討業務,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充分聽取各成員的意見,確保評議質量,使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真正發揮集體智慧,集思廣益,防止了陪而不審,流于形式,因此,確保了案件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