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是一個光榮的集體:2006年4月榮立集體二等功,2005年,被省高院授予“優秀人民法院”稱號,2003年榮獲“省人民滿意法院”稱號,2004年榮立集體二等功。自2002年以來,有12個部門受省級以上表彰。

這一個集體群星璀璨:院長胡勇在2005年4月被省高院授予鹽城法院系統唯一的“優秀基層法院院長”稱號。大套法庭庭長姜尊國被評為“全省優秀基層法庭庭長”,副庭長王衛東被評為“全省調解工作先進個人”。近年來,受省級表彰的個人有19人次。

一步一個腳印。五年的不懈努力,濱海法院從“前有標兵,后無追兵”到各項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2001年初,濱海法院多項工作位居全市法院之末。新任院長胡勇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他和黨組一班人一起,通過走訪、座談、發放征求意見函等形式,尋方問計。兩個月后,在全院干警大會上,胡勇院長響亮提出“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司法為民體現在每一個細節上。為了方便群眾法律咨詢,濱海法院開通了熱線電話;走進濱海法院立案大廳,導訴員會主動上前進行引導;如果當事人因為對案件判決不滿而信訪,濱海法院專職信訪員會熱情接待;如果當事人想找院長反映情況,每周二院長接待日總會有院長接待……

和諧社會的構建需要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調解以情,聽訟以法,是濱海法院法官調解的一大法寶。只要有一線的調解希望,法官們就絕不輕言放棄,關鍵時,院長、人民調解員、當事人親友等都會參與調解。“辯法析理,勝敗皆服。”是所有法官追求的審案效果。去年,濱海法院案件調解撤訴率68.02%,今年上半年則高達70.01%,位居全市法院系統第一。

故事一:“公正執法,熱情服務。”這是印在濱海法院專用紙杯上的八個字。今年5月10日,蔡橋法庭庭長李運仁在調解一起離婚案件時,習慣性地為當事人倒上一杯茶,這一小小的舉動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官的親和力,原、被告在李庭長的和聲細語中破鏡重圓。

濱海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實行“圓桌審判”,對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犯定期回訪幫教。一名被判緩刑的未成年人在法院關心、幫助下,去年考上大學。他在上學前特地到法院,感謝一直關愛和幫教他的法官們。近年來,被濱海法院判處緩刑的46名未成年人犯無一人重新犯罪。

故事二:去年10月28日,濱海法院對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盜竊案進行“圓桌審判”,庭審中,審判長、人民陪審員語重心長的教育,使被告人淚流不止,被告人母親則對自己過去的管教不當進行了反思。

名詞解釋:圓桌審判。即在審理未成年被告人時,審判席、公訴席、被告席基于同一個平臺,形成一個橢圓形桌面,從而減少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懼和對抗心理,提高庭審效能,彰顯人性關懷。

為力克執行難,2002年,濱海法院法警大隊與執行局合署辦公,并在全市率先實行限制被執行人超常消費制度,一大批陳年老案得以執結。該年執行案件結收案比達102%,在全市率先實現了案件執行的良性循環。2003年,成立快捷執行組。快捷執行組自成立以來,受案450件,執結440件,執結率98%。

名詞解釋:限制被執行人超常消費制度。即凡被執行人,不得進行購房、購車等非生產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違者予以罰款或拘留。

(筆者感言:“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這是濱海法院干警對筆者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在采訪過程中,筆者強烈感受到濱海法院人齊心協力、奮發有為的精神風貌,這也許正是濱海法院能夠進位爭先的關鍵所在。)

   一切為了人民滿意。濱海法院以“便民審務村村行”活動為載體,忠實履行著自己神圣的職責。

2004年初,濱海法院在縣委和上級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開展了“便民審務村村行”活動。活動開展以來,已假日開庭81場次,預約開庭37場次,現場開庭152場次,走訪民營企業52次,主動為民營企業授課7場次。省高院公丕祥院長在濱海調研期間,親筆題詞“審務村村行,滿意在人民。”

在“便民審務村村行”活動中,濱海法院把庭審開到村口、田頭、當事人家中。法官開庭的鏡頭每星期都會在鄉鎮出現,村民們說:“不出村口就可看到法官斷案,法院離我們老百姓真地挺近。”

故事三:去年4月18日上午,星期天,鑒于原告癱瘓在床,行動不便,大套法庭摩托合議庭將庭審開到原告家中。庭審中,法官就案講法,三小時后,該案調解成功,被告當庭履行了義務。此時,時針指向12點。

名詞解釋:預約開庭。即遵照便民原則,根據當事人申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法院可以和當事人約定開庭時間、開庭地點。

名詞解釋:摩托合議庭,2002年4月成立,以摩托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對所受理案件,實行上門送達,當場調解,就地開庭。被譽為“服務農村的輕騎兵。”

 學法、懂法,然后才能守法,濱海法院視普法為己任。和縣有線電視臺聯辦“法院傳真”欄目,定期播放法院工作動態和庭審實況;胡勇院長親自到大套鄉擺攤設點,接受群眾法律咨詢;八灘法庭、蔡橋法庭為村組干部講授土地承包、農業稅費征收等法律知識。

(筆者感言:“便民審務村村行”活動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中央電視臺、《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等中央級媒體予以了報道。據悉,今年濱海法院仍將該活動作為中心工作之一。院長胡勇對筆者說:“司法為民,永無止境!”)

萬事人為本。濱海法院牢固樹立人才強院理念,注重提升每一個干警的素質。

人才是強院興院的關鍵。2001年前是“要我學”,2002年以后是“我要學”。濱海法院的這一變化緣于制度的健全和落實。院長胡勇自豪的告訴筆者,早在2002年,濱海法院就將個人的學習表現、學習能力和學習成果列為崗位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范圍。幾年來,從年度學習計劃到星期六干部業余學校,從干警的在職學歷培訓到法官再教育制度,從每年一次的發改案件剖析會到每月一次的“法官講壇”,這一切都使干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目前,全院128名干警中,大專以上學歷120人,其中本科學歷92人,研究生學歷6人。

壓力是可以變為動力的。要辦好案件,保證案件不出差錯;要爭先創優,工作擠身上游,都必須學習。在人才使用上,濱海法院一直堅持公推公選、公開競爭。這更為干警的學習點上了一把火,這把火至今仍熊熊燃燒。

五年來,濱海法院各項工作穩步提升,一次次登上領獎臺,變“臺下鼓掌”為“臺上領獎”,濱海法院人享受著前所未有的榮耀和自豪。

故事四:刑庭庭長于浩同志在緊張的工作之余,筆耕不輟,出版了57萬字的《刑法適用分類總覽》,受到省高院和業內人士的一致好評。

名詞解釋:法官講壇。2002年3月開辦。聘請學者專家或本院干警講課,每月舉行一期,授課內容為法學理論或審判實務。截止2006年6月,已有60%的法官走上講壇。

(筆者感言:“唯有不斷的學習,才有不斷的進步。”看著濱海法院學習園地上的醒目大字,筆者為濱海法院自上而下對學習的熾熱和執著而感動。有著這樣鍥而不舍的鉆研精神,濱海法院的明天將更加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