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省高級人民法院25日通報,去年全省各級法院共受理一審毒品犯罪案件5557件,審結5612件,其中有多起借助網絡實施的毒品犯罪案件,快遞、網約車成為毒品犯罪新手段。

不少毒販將目光投向方便快捷的快遞、網約車。去年我省審結多起借助網絡實施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員假借淘寶購物或利用QQ、微信等社交軟件聯系毒品交易,而后使用支付寶、微信等網絡支付手段收取毒資,利用快遞郵寄、網約車送貨等方式交付毒品,進而實現人與毒品交易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離。25日公布的典型案例當中,毒販吳某通過滴滴順風車軟件打車,將包裝好的29.52克甲基苯丙胺交給滴滴司機徐某某,要求其運至泰興市交給李某。直到被警方查獲,徐某某才知道自己運送的是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