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鎮江市潤州區法院在上級法院的正確領導和關心支持下,堅持調研工作為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服務、為審判工作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的宗旨,立足基層法院工作實際,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深入開展調研工作,注重調研成果的轉化和運用,取得了顯著成效。近三年來,該院累計在各級報紙刊物上發表調研文章529篇,人均發表調研成果8篇,調研文章采用率達到了63.9%。其中282篇調研文章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多篇論文在全國和全省法院學術討論會上獲獎,調研成果質量高獲獎多,在全省基層法院中名列前茅。因調研工作成績突出,該院連續五年被評為全市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2005年被鎮江市委評為“全市調研工作先進集體”,成為全市政法系統唯一獲此殊榮的單位。日前,在全省法院第九次調研工作會議上,該院再次被評為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光榮稱號,是全省唯一獲此殊榮的基層法院,全國也僅有13家基層法院獲此殊榮。

一、領導重視,全力支持,為調研工作的深入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一是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調研工作。多年來,該院黨組始終高度重視調研工作,一直將其置于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貫徹落實最高院和省高院關于加強人民法院調研工作的規定,建立了由一把手院長親自抓,分管副院長重點抓,研究室主任具體抓、各部門負責人協助抓的齊抓共管的調研工作管理體系。二是不斷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全力支持調研工作,保障調研工作順利開展。2003年初便建立了專職調研機構,并將研究室單列;配備了專職調研人員3名,其中2名為碩士研究生,研究室主任并被任命為審判委員會委員;在經費比較緊張的情況下,每年仍然專門撥付12?15萬元作為專項調研經費,并為調研人員配備了電腦、傳真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障了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院領導和部門領導率先垂范,帶頭出“樣品”,濃厚了調研氛圍。院黨組一班人率先垂范,親自動手撰寫調研文章,院領導班子成員三年共撰寫各類調研文章31篇,其中僅朱貴玉院長一人就在省級以上報紙刊物上發表調研文章8篇。院、庭室領導不僅親自撰寫調研文章,帶頭出“樣品”,而且還做好組織發動工作,積極參與調研活動的選題確定、方案擬定和組織實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帶頭作用。在領導的重視和垂范之下,全院干警積極動手撰寫各類調研文章,形成了人人重視調研、人人動手調研的良好調研氛圍。

二、強化制度建設,規范調研管理,不斷完善調研工作機制。一是建立調研工作崗位責任制。將調研工作作為一項硬指標納入《干警崗位目標考核管理辦法》中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初下硬指標、定硬任務,年底考核時,凡完不成調研任務的部門不得評先,個人不得評先、評優,也不得晉職、晉級。同時還專門制定了《調研工作實施意見》,對調研工作實行單獨管理、單獨考核和單獨獎勵。二是建立調研成果獎勵評價機制。制定了《調研成果獎勵辦法》,對干警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會議交流的調研成果按照發表刊物或交流的級別實行分檔獎勵。規定在市、省、國家級報紙刊物上發表的調研文章按稿酬分別給予二、三、四倍的獎勵;對在最高法院公報或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調研成果的,除對作者予以重獎外,還為其申報立功。真正讓干警感覺到,調研工作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大有作為。三是加強調研隊伍建設,積極構筑大調研格局。除配足配強專職調研人員外,還從各庭室分別選拔12名業務骨干擔任兼職調研人員,構建兼職調研人員網絡,形成了輻射全院的調研格局,并定期組織調研網絡成員開展理論研討活動。四是堅持創辦自己的調研陣地,拓寬調研活動平臺。在電腦局域網上開辟了調研專欄,定期編發自己的調研內部刊物??《潤州法苑》,為廣大干警提供了自由展示調研成果、交流審判經驗和體會的調研載體和平臺。五是加強調研工作流程管理,完善通報督促工作機制。年初召開調研工作動員會,年中召開推進會,年底召開總結評比會,不斷推進調研工作的層層深入。研究室每年年初及時制定全年的調研工作計劃和思路,確定本年度的調研工作重點,落實各項調研課題;并定期檢查具體任務的落實和完成情況,及時進行指導、監督和督促,確保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同時實行調研成果定期通報制度,對全院的調研工作進度和調研成果每季度通報一次,讓大家互看互比,形成你追我趕、比學趕超的競爭氛圍。

三、突出調研工作重點,以點帶面,促進調研工作的全面開展。一是認真組織好上級法院布置的各項重大調研活動。切實做好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的組織、發動、指導、督促、落實和報送工作,強化調研骨干的核心作用,大力推行成立課題組共同攻關的調研形式。第15屆至第17屆學術討論會共組織到54篇論文標書,其中有13篇標書在省院中標或候補中標;在第16屆學術討論會上有1篇論文獲全國三等獎, 2篇論文獲全省三等獎;在第17屆學術討論會上,有1篇論文獲全國二等獎,另有2篇論文分獲全省二、三等獎,位居全省基層法院前列。同時認真做好一年一度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人民法院案例選》、《參閱案例》的組稿和報送工作,三年來共組稿58篇,超額完成了上級法院布置的任務和指標,并有2篇案例被《中國審判案例要覽》錄用,多篇案例被省級刊物采用。二是積極做好重點調研課題的申報和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向上級法院申報重點調研課題,三年來共向中院申報了8個調研課題,其中4個課題被中院確定為全市法院重點調研課題,及時向每個重點課題組撥付了2000元調研活動經費;同時每年確定12個本院的重點調研課題,分別撥付調研活動經費1000元;這些重點調研課題都已順利完成并通過評定,其中1個調研課題還被評為全市法院優秀重點調研課題。三是圓滿舉辦了本院一年一度的論文研討會。每年年初,及時成立本院論文研討會領導小組和論文評審小組;并正式發文到各個部門,將調研任務和指標下派到庭室、落實到個人,讓廣大干警早做準備。到今年共舉辦了六屆論文研討會,每屆論文研討會參評論文均在40篇以上,論文評審小組在對各部門提交的論文進行匿名初評和復評后,評出獲獎論文,適時召開論文研討會,部分獲獎作者在研討會上重點交流寫作經驗和心得體會,給廣大干警調研以啟發,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四是注重抓好日常調研工作的有序開展。平時注重圍繞法院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開展日常性調研,對部門撰寫的調研文章,由研究室及時進行指導、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以進一步完善調研文章質量。同時不斷拓寬投稿渠道,積極向法院系統內外的各級刊物投送,以提高采用率。三年來,該院干警撰寫的調研文章采用率達到了63.9%,實現了調研成果由數量擴張向質量提升的轉變。

四、立足法院工作實際,不斷拓寬調研成果的應用和轉化渠道,指導和促進法院的各項工作。調研工作不但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徑,而且是一切改革和正確決策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將調研成果有效地轉化和應用,服務好決策和實踐,才能充分發揮調研工作的積極作用。該院立足實際,突出法院中心工作,堅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堅持調查研究與審判實際相結合,切實指導實際審判工作的開展。緊扣審判工作中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開展研討,堅持做到調研文章來自審判,調研成果服務于審判,形成調研與審判的良性互動。審判庭室的干警結合審判實務有針對性地寫出了多篇具有較高質量的調研文章,并在各級刊物上發表。如行政庭同志結合自己審理的行政案件撰寫的《行政訴訟優先還是刑事訴訟優先??從一起交通肇事案談起》一文,先后被《江蘇法制報》和《上海法學研究》采用;民庭同志撰寫的《“催款函”郵件丟失,訴訟時效是否中斷?》一文先后被《人民法院報》和《合同法評論》采用,《論醫療糾紛案件中患者知情權的法律保護》一文被《人民司法》采用;刑庭同志結合審判實務撰寫的《挾妻搶車自駕甩死妻子應如何定性》一文被《人民法院報》和《中國審判》雜志刊用。這些調研成果對審判工作實務都有較好的指導或參考作用。二是堅持調查研究與法院改革相結合,促進法院改革不斷深入。要達到改革為發展服務的目的,就要抓住影響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而抓住主要矛盾就要做好調研工作。在進行每一項改革之前,都應在深入調查研究后穩步進行。該院干警針對法院改革工作寫出了多篇有一定見地的理論文章,并被有效轉化和運用。如《論我國法官遴選制度的完善》一文,先后被市級和省級刊物采用;《論我國法官職業思維方式的養成》一文被《審判研究》和中文法律類核心期刊《法學雜志》先后采用;《我國法官助理制度之探析》一文被中文核心期刊《法律適用》采用;《論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與完善》一文在省法官協會學術討論會上獲二等獎,并被《審判研究》(外刊)采用,為法院審委會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論支持和參考、借鑒作用,經院黨組研究通過,已作為工作指導意見下發。三是堅持調查研究與社會需求相結合,促進社會穩定與和諧大局。發揮基層法院處在社會糾紛裁處第一線、掌握豐富翔實的實踐資料、對社會矛盾的法律處理具有豐富感性認識的優勢,從社會需求出發進行調研,努力協調各種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如該院干警結合社會上多發的毒品犯罪問題,經調查研究后專門撰寫了《毒品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應予重視》的調查報告,先后被省院刊物和《人民法院報》采用;《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增多應引起重視》的調查報告受到了區委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強調在具體實踐中要妥善處理好此類糾紛,該調查報告還被省院刊物和《法制日報》先后采用;《故意傷害刑事自訴案件折射社會矛盾隱患》、《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執行難的原因與對策》等情況反映被省院刊物和《人民法院報》先后刊用,有力促進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