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為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職能,切實提高審委會研究、指導案件的質量,2006年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規定,審委會委員每月必須參加審理一定數量的案件。

該院規定,院長每月必須參加合議庭審理2起案件;副院長每月必須審理執行5起案件。審判委員會委員深入基層,親臨一線,既可以在實踐中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利于指導實踐;又能夠不斷拓寬自己的業務知識,為更好地參與指導審判打下基礎。

一年來,該院五位正副院長審執結各類重大疑難案件229件,審執結案最多的副院長董振班全年結案89件。在院領導的帶動下,該院審判工作再創佳績,去年共受理審執案件5121件,審執結案件5121件,審執結案率達100%。該院審判業務庭共有法官21名,人均結案180件;執行局共有執行官9名,人均結案1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