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把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一項職責,切實做好少年審判、預防青少年犯罪、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工作,取得了比較好的工作成效。2006年被該院刑事審判庭被推薦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單位。

近年來,該院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改革庭審方式、延伸幫教舉措、全方位做好青少年維權工作。一是在審判方式上,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普遍采取“圓桌審判”的方式,變“坐堂問案”為“圓桌談心”。二是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統一了少年審判的量刑尺度,立足于教育和挽救,對可判可不判的,堅持以不判為主;對可輕可重的,堅持以輕為主;對可緩可不緩的,堅持以緩為主。三是在預防、矯治上,開通了法律咨詢熱線,建立了少年法庭網站,接受青少年法律咨詢,幫助他們解決思想上的困惑。四是實行了社區矯正制度,將心理輔導機制引入未成年罪犯的矯治工作。五是不定期組織被判處管、緩、免的未成年罪犯進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