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代群同志自1985年進入法院以來,長期工作在民商事審判第一線,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二十二年的春秋冬夏,風風雨雨,養成了她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練就了她嫻熟的業務技能。多年來,她始終以優秀法官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把“公開、公平、公正、高效”作為自己工作的標準,把“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作為自己不懈的追求,把“人民滿意”作為自己努力工作的不竭動力,在平凡的崗位上取得了非凡的業績。既審理過數千萬元的破產案件,也審理過五、六十元的訴訟案件。多次獲得“先進工作者”、“優秀法官”、“優秀審判長”、“辦案能手”等榮譽稱號。

一、勤奮出實績,認真守質量

2006年上半年以來,我院對民商事案件進行統一調配改革,所有民商事案件,不分繁簡,不分民事和商事案件,一律由立案庭統一隨機分案,行成了大民事的審判格局,打破了固有的民一庭和民二庭之間審理案件的界線。雖然馮代群長期在審判一線工作,但民一庭的工作內容顯然有別于民二庭,面對全新的審判任務,她邊學習,邊摸索,扎實的法律基本功使其迅速地實現了工作角色的轉換,嫻熟的業務技能使她民商事審判的舞臺上盡顯風采。誰說女子不如男?在平時的工作中,她加班加點,早出晚歸,以“他人付出一分,我付出十倍”的心態努力工作著。業精于勤,一分付出,一分收獲,超人的付出,必有不凡的結果,一年來,她共審結案件180件,結收案比為100%。其中判決81件,調解98件,撤訴29件,調解撤訴率為70.6%,平均審理天數為17.93天。在所審結的180件案件中,無一上訴、無一發改、無一申訴,結案數位居院機關業務庭之首。

二、傾真情注重調解

調解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一個特色,它在化解糾紛,定紛止爭的過程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們提倡調解,但不唯調解,案件當判則判,當判決可以給我們的法官更為便捷的結案選擇時,有些法官經常追求“案結事了”,“一判了之”,這種結果的追求,往往帶來一些負面效應,引發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影響了社會的和諧。馮代群同志在審理復雜疑難案件過程中,善于理清案件脈絡,揣摩當事人的心理動態,善于捕捉調解的時機,案件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化解了一起又一起對立情緒大,爭議標的大,案情復雜的棘手案件,受到當事人和雙方代理人的好評。在審理了一起原、被告雙方均為外地當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案件經過送達、開庭、調解等環節后,未能讓當事人達成共識。但從接觸中,她感到雙方情緒非常對立,處理不好極有頭可能引起上訪、纏訴,在多次調解不成的情況下,馮代群寫就了判決書,在下發前,她仍然沒有放棄調解的最后努力,分別多次與原、被告雙方電話聯系的同時,還利用一個周末的兩個休息日,冒雨親自到雙方當事人的家中做工作,對其進行思想疏導,終于讓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

三、巧送達攻克頑案

長期以來,送達難一直困繞著法院的審判工作。不能如期送達,訴訟程序就難以展開,當事人的實體權益就不能得到切實保護。為解決這個難題,馮代群經常帶領書記員或早上天未亮、或中午吃飯時,或晚飯就寢時間,親自登門查找當事人。在審理一起連環購車案件中,被告聶某四處躲藏,她帶著書記員數次到聶某臨時租住的地方去找人,終于在一天早上的四點半鐘,在其租住的房屋內的陽臺上,找到了蜷縮在床單下的聶某,使得一系列連環案在短期內得以解決。

四、公道鑄天平,廉潔頌清風

馮代群同志從事審判工作以來,大大小小審結近3000件案件,從沒有被投訴判決不公或反映有不廉潔問題。在當前市場環境下,法官面臨的誘惑是多樣的,他們也不是生活在真空當中,案件到手,有些當事人想法設法和法官套近乎,請托者有之,說情者有之,無論說情者、請托者是誰,馮代群同志從不為其所動,在處理案件上她只有一個原則:依法辦案。她的同學和親戚多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收入頗豐,反觀自己微薄的工資,雖然有時感覺捉襟見肘,但知足者長樂,她非常樂意固守著這份清貧,固守著一份法官的寧靜,固守著一片心靈的凈土。

清風無語拂面春,公道自在人間暖。一個優秀的人民法官就這樣躍然我們面前,她敬業勤奮、她克己奉公,她不追求奢華的享受,不圖慕虛浮的華名,默默地在審判崗位上奉獻著自己的青春,揮灑著辛勤的汗水,當一件件糾紛在她手上化解時,幸福便溢滿了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