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雖然骨肉難舍,但法律大于親情,在江蘇、浙江兩地執行法官的調解說服下,一名年輕的離婚母親還是自愿將親生兒子交到前夫的手中。這是126下午發生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胡集法庭門前的一幕。

江蘇省沭陽縣女青年華某在浙江省玉環縣打工期間,與在同一工廠工作的當地男青年曾某相戀后結婚,婚后生一男孩曾某某。后雙方因家庭生活瑣事產生糾紛,20068月,曾某與華某經玉環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調解書約定所生男孩曾某某由曾某撫養。但由于離婚前幾個月曾某某即被華某帶回沭陽娘家生活,離婚后曾某與其親友兩次到沭陽帶孩子,由于種種原因,華某拒絕將孩子交給曾某,曾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執行。2006124,玉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三名干警來到沭陽,向沭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遞交了協助執行函,沭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指派一名局領導參與協助。考慮到此案執行的特殊性和復雜性,處理不好可能會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兩地執行法官確立了調解為主的執行思路。在華某所在轄區胡集法庭的調解室內,面對華某拒交孩子的堅決態度和對孩子難以割舍的骨肉之情,執行法官苦口婆心地講解、宣傳情理和法理,并邀請鎮矛盾調處中心人員和村委會干部一同做華某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通過兩地執行法官一個半日的面對面、背對背調解,26日中午,華某終于與曾某委托前來的兩名親屬達成和解協議:華某將孩子交由曾某撫養,曾某對華某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下午2時許,華某將曾某某帶

至法庭交到曾某親屬手中,此時費盡口舌的兩地執行法官心里充分欣慰,如釋重負。玉環縣人民法院這起執行難度不小的子女撫養權糾紛案件在沭陽縣人民法院的協助下,終于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