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了確保涉執弱勢群體能夠過上一個祥和的春節,日前,建湖法院將此類案件登記造冊,建立臺賬,細化分工,明確責任,加大力度,集中人力、物力開展專項執行。春節前夕,先后拘留被執行人22名,執行到位資金165萬元,受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老有所養,老有所安

06年該院受理的贍養案件共15件,大都集中在春節前的1231履行。為了使老人能夠即時得到贍養費,該院執行局的同志集中一周的時間,專門處理贍養案件的執行工作。他們要求執行人員以“說服教育為主,強制執行為輔”的思路,盡量督促贍養案件的被執行人自覺履行,在未拘留一人的情況下,使贍養案件全部執行完畢。蘆溝鎮蘆兆村村民凌老漢因為大兒子不盡贍養義務,將其告上法庭。法律文書生效后,其子借口自己是殘疾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案件承辦人多次去該村,與村組干部、凌老漢的親戚一起做其子的工作。“精誠所致,金石為開”,通過努力,終于迫使其子履行了200元錢和500斤稻子,129號,該院法官親自將錢糧送到凌老漢家中,讓凌老漢能夠過一個好年。

二、殘疾賠償,送款上門

殘疾人作為申請人的案件在執行局內勤臺賬上有122件未執完。有的案件是分期付款的,每年都要履行一次或兩次甚至多次;有的案件被執行人逃避執行干脆外出;有的案件被執行人是有能力履行而想方設法地抗拒執行。針對人身損害賠償執行案件賠償金額大、履行能力差、周期偏長、執行較難的特點,建湖法院要求執行人員必須加大執行力度,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每個執行案件都設定執行時間表。要求承辦同志限期執行,對執行到位的賠償款要求在一周內發還。為了防止他人冒領和挪用賠償款,使殘疾申請人的賠償得不到位,該院還要求承辦法官對行動不便的當事人要將執行款送到當事人手中,并做好定期回訪工作。2006年至2007年年初,該院先后發放賠償款580余萬元,其中120萬元是在春節前集中發放的,此舉受到殘疾申請人的歡迎。孫喜標受雇于張某從事私人鑄鐵生產。20021216孫在生產中不慎造成工傷,雙目失眠,構成工傷,被判17萬元賠償款,因其權利遲遲得不到實現而多次上訪。張某因一時拿不出錢主動請法院對其拘留,這在執行中是不多見的,也說明被執行人一次性履行難度很大。承辦人為了早日執結此案,經過艱苦細致的工作,終于達成每年給付3萬元的賠償款。2007125,案件承辦人將3萬元錢送到孫喜標家中。

三、民工工資,全部到位

他們采取三項措施確保民工工資執行案件及時到位,即民工工資案件“專人辦、優先辦、限期辦”。規定要求有一定責任心的同志才能辦理民工工資案件;要求民工工資執行案件要優于其他案件執行,并要求承辦法官在執行過程中減少中間環節,強化執行措施;規定凡民工工資案件必須一個月內執結。2006年以來,該院共受理民工工資的執行案件共34件,累計金額33萬元,現已全部執結。周長軍等與江蘇某集團南京分公司拖欠工資的執行案件共立案受理 14 件計8.9826萬元。立案后,該院將案件集中到一個合議庭進行辦理。合議庭分工負責,明確責任。一方面安排線人摸準拖欠工資的責任人下落;另一方面多次找分公司的主管集團負責人做工作。為了讓該主管公司心甘情愿地對分公司進行施壓,該院在案件立案后的當日就將被執行人名冊錄入國家信息網,讓被執行人上“黑名單”使其無法進行置產、購車貸款等從事商業活動,終于迫使其將8.9826萬元匯到法院指定的賬戶上,案件得以全部執結。2007 1 30日,建湖法院將此筆民工工資款進行了集中發還,拿到“血汗錢”的民工們會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