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一直以來,通州法院非常注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對未成年犯的幫教工作中進行了積極、深入地探索。2004年以來,該院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咨詢活動40余次,對30余名特殊未成年人開展了定向跟蹤幫教工作,并建立相應的幫教擋案30余份,有效預防、控制、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幫助多名未成年犯實現了成功改造,取得了顯著效果。

一是建立庭前社會調查制度。在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立即向其監護人、所在社區、學校進行調查了解未成年人的社會背景、犯罪成因、家庭情況、成長經歷、性格特點,做到心中有數,針對性進行庭審。

二是判前量刑聽證制度。宣判前,召開公訴人、監護人、辯護人聽證會議,根據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情況、社會調查情況和在取保期間的表現、是否服從管教、監護人的管教力度及措施等情況,決定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及是否適用緩刑。

 三是加強庭審教育感化力度。在庭審中注意把握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狀況,消除他們的思想抵觸情緒。耐心聽取未成年被告人的陳述,尊重他們的人格,通過抓住“感化點”,幫助他們分清是非、認識錯誤,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教育,感化他們的心靈,從而達到使未成年被告人認罪服法的目的。

四是建立未成年人幫教檔案。將未成年犯的基本情況、成長環境、平時表現、性格特點、通訊地址以及涉嫌犯罪的事實、原因、動機、目的、裁判結果等記入檔案,并通過檔案,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個體原因和社會原因,制訂相應的幫教工作方案,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同時將每次回訪情況,包括他們的思想匯報材料和幫教人員的鑒定材料裝入檔案,為跟蹤幫教未成年犯奠定基礎。

五是實行幫教回訪制度。對未成年犯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回訪,針對其不同階段的心理狀態,聯合其家庭、社區及考察機關,落實不同的幫教措施,幫助其好好改造,防止其重新犯罪。定期召集未成年犯進行座談,了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幫助他們解決現實問題,鼓勵他們擺脫陰影,積極面對生活。動員、組織未成年犯參加有教育意義的社會活動,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