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日前,一涉訴初訪的房屋買賣糾紛案件在信訪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終在濱海法院成功化解。

被告劉正江、劉秀云系濱海縣五汛鎮五汛村一組農民,因房屋買賣違約在先,原告郁步明訴至濱海法院,濱海法院經多次調解無效后于20061024作出民事判決,判決被告劉正江、劉秀云返還原告購房定金、賠償原告裝修材料款并承擔違約金。判決后劉正江、劉秀云不服,向濱海法院寄來申訴材料,并到該院信訪接待室進行上訪,聲稱如不解決將到北京上訪。

該院立案庭的同志認真審查了被告劉正江的申訴材料,并調取查閱了卷宗材料,聽取了案件承辦人對案件審理的匯報。針對該案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解決措施,先后三次到劉正江家中了解情況,針對劉正江提出的問題,逐條逐項予以釋法明理,耐心細致地做思想工作,有針對性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從法理到情理到鄰里關系,終于使劉正江明白了法院判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寫下了撤回申訴的申請,并保證永不上訪,使一起可能引發越級上訪的事件遏制在萌芽狀態,取得了良好地政冶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