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9時,隨著一聲法槌響,漣水法院院長張強對被告人劉某功交通肇事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來自駕校的80余名教練員、駕駛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中央電視臺、江蘇衛視、揚子晚報、現代快報等多家主流媒體記者齊聚旁聽席。

  2014年12月24日,孫某找到漣水炎黃駕校教練劉某功,邀請其和另外幾個朋友一同慶祝“平安夜”,并順便將吳某介紹給劉某功當駕駛學徒。劉某功一行7人在漣水縣紅窯鎮“老虎頭羊肉館”聚餐飲酒。席間,有人提議酒后到縣城KTV唱歌,得到了大家的響應。當晚21:00時許,處于醉酒狀態下的劉某功開車帶著孫某等6人駛往漣水縣城,當車輛行駛至龍興大道與蘇235省道交匯處時,劉某功駕駛的教練車與戴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相撞,致車上同行的孫某、吳某當場死亡。

  案件訴訟至法院,院長張強得知該案件屬于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后,主動承辦該案。他仔細閱卷,了解案情,核對證據,并精心安排庭審。這是漣水法院自2014年出臺院、庭長辦案制度后,院長親自主動審理的又一起重大案件。

  回歸法官角色,院長由“紙上實然看案”變為“直接應然辦案”。中國網記者華威認為,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新風尚,強化了法官司法能力,凸顯了法官的主體地位,給法官們樹立了好榜樣,有效緩解了一線法官壓力,促進了審判質量與效率的提升。

  整個庭審活動持續了兩個多小時,張強院長當庭對劉某功重大交通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劉某功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