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連云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正式掛牌成立后,該院恢復審理連云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自訴案件,另外該庭還審理撫養關系糾紛、變更撫育關系糾紛、探視權以及其他以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主的各類民事案件。截止200728已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9件。

連云區法院本著高起點、高標準、嚴要求的原則,在成立之初,就力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有所突破,力求為東部城區大發展創造良好、穩定的社會環境。針對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該院主動向市中院、區人大匯報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工作開展情況,取得市中院、區人大對該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支持與監督;并主動與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婦聯等單位溝通。

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在該院已中斷8年,同時納入以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主的各類民事案件,對于新成立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既是壓力,又是挑戰。在人員上,連云區法院選擇業務精通、能力強的審判人員配備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該庭以工作模式創新為重點,出臺了《未成年被告人成長過程調查問卷》、《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刑事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等規定,為全面開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審判庭力求在案件的審判程序權利與實體權利并重,體現未成年人案件審理上的司法公正

該庭在審理趙某盜竊一案時,在審理中發現,趙某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1987810,與戶口證明上的出生日期1989810不符,經審判人員調查,法院認定被告人趙某的出生日期以戶口證明為準,系未成年人,依法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審判庭與社會各部門聯手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教育、引導未成年人走上健康成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