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形勢的不斷發展,2007年民事審判工作的任務更重,要求更高。姜堰法院緊緊抓住第七次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的良好契機,堅持司法和諧的指導原則,堅持以權利保護為主線,制定了四項措施,致力于實現民事審判工作的和諧運行,切實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的管理。
  一、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素質
  1、積極開展政治思想工作。認真組織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確保民事審判隊伍正確的政治方向。開展政策理論學習,進一步密切政策與審判工作的聯系,提高民事審判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適用政策的能力和意識。注重工作中的勞逸結合,努力創造一個既嚴謹,又輕松活潑的工作氛圍。加強各審判人員之間的分工合作,相互協調、相互促進,建立和維護和諧的工作環境,共享和諧。為適應《物權法》即將出臺的新形勢,組織法官認真學習《物權法》,提升民事審判法官應對《物權法》出臺后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的能力。
  2、進一步完善民事審判的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實,制定和明確工作崗位職責,狠抓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通過抓管理,促工作,樹立新時期人民法官新形象。
  3、加強法官職業道德教育,狠抓廉政建設教育。提升民事法官職業道德的水平,上班時間加強管理,八小時以外加強監督,確保無違法亂紀現象發生。
  二、在和諧司法上下功夫
  圍繞院下發的將善良風俗引入審判工作的意見,在案件審理中適時適地適案引入善良風俗,加大民事審判的調解力度,為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提供服務。充分運用民事審判職能,認真審理好以下案件。
  1、審理好各類涉農案件,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業健康發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全面貫徹落實最高院和省高院關于人民法院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的相關意見。依法處理涉及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慎重、妥善處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征用的民事糾紛,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好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案件。既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認定合同效力,也要從實際出發確定合理的解決方案,維護交易安全和社會誠信。
  2、繼續審理好面廣量大的婚姻家庭和鄰里糾紛等傳統民事案件,加大對此類案件的調解力度,弘揚社會主義美德,制裁各種不道德的行為,促進婚姻家庭和社區鄰里關系的和諧。加強對人身侵權和財產侵權案件的審理,正確適用法律和司法解釋,依法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在審判階段力爭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為穩定社會提供司法保障。
  3、依法穩妥審理好各類勞動爭議案件,準確把握勞動糾紛案件的受理范圍,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落實富民優先政策。進一步加強對勞動關系中的弱勢群體的保護,審理好建設工程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和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糾紛案件和社會保障案件,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審判效率,依法適用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措施,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切實有效地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好企業改制而引發的各類糾紛,特別是群體性糾紛。針對勞動爭議案件的特殊性,盡可能地做好調解工作,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4、審理好建設工程合同案件,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動我市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5、抓好房地產案件的審判。加強研究、解決小城鎮建設中遇到的拆遷安置補償、集體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問題,對一些涉及面廣、影響大的案件力爭通過調解解決。依法審理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以及房屋買賣、租賃、抵押等案件,促進信用交易,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加大與國家重點工程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的案件的審理,推動國家和城市的和諧發展進程。加大對物業權益、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等社會關注的新類型案件的審理,理順物業管理企業與廣大業主以及業主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關系,促進物業管理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經營,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財產權益。
  三、深化改革,加強管理,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1、大力提高裁判文書制作水平。著重加強對證據的分析、對法理的闡述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論證。統一裁判文書制作樣式,做到格式規范,用語準確,說理透徹。在裁判文書內容質量方面,清楚反映案件的審理過程,準確歸納事實的爭議焦點,正確闡釋法律規定的內涵。每季度對裁判文書進行一次講評,評出最好和最差的裁判文書,并積極參加上級法院組織的評選,促進裁判文書質量的提高,力爭有2篇法律文書在省院講評中獲獎。
  2、持之以恒抓案件質量。建立判前釋明、判后答疑制度,全年上訴率力爭控制在6%以下。降低投訴率,所有投訴將在民事審判信息上予以通報,力爭上訴案件無發回重審和重大改判。加強和完善監督制度,庭長和審判長通過審核簽發文書、參加合議庭的合議等方式嚴把監督關,對當事人及社會反映大,矛盾易激化、群體性糾紛及領導交辦的案件,庭長要參與協調和監督;對審管辦檢查出的質量問題、審監庭通過再審改判的案件及中院改判的一審案件,做到件件在庭務會、審判長聯席會、民事審判人員全體會議上進行講評,不斷總結經驗。
  3、注重提高審判效率,嚴格執行最高法院關于審限的規定,確保無超審限案件。嚴格審限延長、中止、中斷的審批和控制制度。加大簡易程序的適用,在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基礎上,科學規范庭審活動、依法簡化程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動員全庭繼續發揚團結、奉獻的苦干精神,最大限度地減少各種審判程序、工作環節上的時間耗費,盡可能節約訴訟資源,提高訴訟效率。
  4、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訴訟調解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妥善處理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做好訴調對接工作,提高調撤率,組成巡回法庭到廠區田頭公開開庭,提倡和鼓勵運用調解方式處理案件,力爭今年調撤率在去年的基礎上再次上升,確保四市二區第一。
  5、推行法官會議和全體會議制度。在不斷強化獨任審判員和合議庭職能的同時,充分發揮法官會議和全體會議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研究的作用,確保案件質量,執法尺度的統一。
  四、加強對人民法庭民事審判和人民調解組織工作的指導,努力提高民事審判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的整體水平
  1、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全面建立民事審判工作指導、調研、聯系網絡,及時了解民事審判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民一庭要加強對法庭的業務指導,民一庭和法庭要加強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創辦《法庭傳真》,提示矛盾動態,宣傳民事法官的好人好事,融洽與鎮司法所、綜治辦的關系。
  2、進一步加強對民事審判工作的調查研究,為審判工作提供理論基礎。對相關裁判尺度、典型案例和審判工作中的好的做法進行總結,編輯民事審判信息,為民事審判人員進行交流創造一個好的平臺。定期對上訴案件情況進行分析、通報,并提出問題和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