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近日,姜堰法院張甸法庭成功調處了韓氏兩弟兄間因扒鍋灶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案,至此這起在當地有較大影響、新聞媒體密切關注的矛盾易激化案件以調解的方式平緩了結。

老人鍋灶被扒  原告依法維權

原、被告系兄弟關系,且均年過七十。被告占用原告廚房窗外一糞坑。2006816,雙方因填埋糞坑發生爭吵,隨后被告進入原告住宅,并用釘耙、鐵鍬砸了原告的鍋,扒了原告的灶。糾紛發生后,村委會、鎮司法所及當地派出所多次調解未果,數十名村民聯名上訪。20061129,原告以被告侵犯其財產權為由,訴至姜堰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對原告的鍋灶予以恢復原狀并賠禮道歉;同時賠償原告損失2625元。

院長親自督辦  庭長現場勘查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分管民事審判工作的姜國云副院長于2007117 日專程來張甸法庭聽取案情匯報,并提出指導性意見。次日,章書平副庭長與承辦法官駕車來到原告家中進行現場勘查,了解到原告平時靠磨豆腐維持生計,現鍋灶被砸,無法生產、生活。

訴調有機結合  被告先予賠償

鑒于被告的侵權行為致原告無法正常生產、生活,承辦法官及時與當事人所在村的民調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分段調解的方式,先行對恢復鍋灶原狀的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以保證原告正常的生產生活,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通過法官調解與基層調解員調解的有機結合,雙方當事人就先予賠償達成一致意見:由村委會雇請他人買鍋搭灶,被告支付全部費用。

法庭主持調解  兄弟握手言和

因被告已支付買鍋搭灶的全部費用,原告向法庭撤回要求被告恢復鍋灶原狀并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至此案件取得了階段性進展。200729,承辦法官趁熱打鐵,再次召集雙方當事人到庭就原告所主張的可期待利益損失進行調解。調解工作從上午9點一直進行到下午1點半鐘,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法的思想工作,雙方當事人終于化干戈為玉帛:被告賠償原告損失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