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6年啟東市法院的涉訴信訪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績,在南通市基層法院名列前茅,在取得榮譽的基礎上,如何使今年法院信訪工作邁上新臺階,構建和諧涉訴信訪新秩序,春節后一上班,法院領導專門就涉訴信訪工作召開會議,部署落實法院制訂的“六結合”措施:

1、主任負責與院長接待相結合。啟動法院領導對于涉訴信訪工高度重視作,始終將這項工作擺在法院工作的的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公開競爭按照組織程序任命一位年富力強的業務骨干為信訪辦主任,全面負責涉訴信訪工作,并充實信訪辦工作人員,同時堅持“院長周六接待日”制度和院長預約接待制度,法院正副院長每月至少接待一次。

2、群眾信訪與法官“下訪”相結合。轉變信訪工作觀念,改變長期以來法院信訪工作處于消極被動的局面,不僅要坦誠相待信訪群眾,更要通過法官“下訪”掌握信訪工作的主動權,了解信訪信息,及時把有關情況反饋給當事人,緩和當事人之間的對立矛盾,消除當事人對法院的怨氣和不信任。

3、有冤推定與深入調查相結合。對于當事人的信訪,不管是否針對法院,法院受理后,決定首先推定當事人有冤屈,然后開展認真的調查研究,了解案情,并及時把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當事人。

4、包案處理與責任追究相結合。對于信訪案件,由各庭長和院長采用個人包案處理,一經接受就要負責到底,并與考核相結合。對于處理結果要記錄在案,把信訪工作納入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作為考核工作實績的一個重要方面,與個人的晉職、晉級、評先等掛鉤。

5、長效機制與應急機制相結合。針對信訪工作的特點,法院指制定了《關于信訪工作流程的暫行規定》等制度規范信訪工作,落實各項責任制,另在節假日及重大政治敏感時期,成立專門的信訪工作特別小組,以應對突發信訪事件。

6、當事人監督與市委、人大監督相結合。實行“陽光”辦理信訪案件,保證群眾的司法知情權,接受當事人監督,“法院花錢買監督”,對于當事人舉報法院存在過錯的情況一旦查明,予以獎勵。定期向市政法委、人大匯報信訪工作情況,對重大信訪事件,及時請示報告,征得理解和支持,接受監督,維護社會穩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