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昨日,當事人李某高高興興地在睢寧法院立案庭辦理了緩交訴訟費手續,他激動地說:“感謝法院給我緩交了訴訟費,讓我能打得起官司”。李某是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的原告,因發生交通事故在治療期間花去了大量的醫療費,身殘后又無經濟來源,家庭經濟相當困難,其向法院起訴,法院對該案進行審查立案時,認定該案原告已符合司法救濟對象,便同意原告李某提出的先交案件訴訟費200元,余款3150元緩交的申請。

睢寧法院專門在立案庭設立了司法救助窗口,掛牌辦公,指派一名法官專司其職,確保以最高效率辦理審批和立案;通過公示欄公布、發放《立案流程指南》等形式,多渠道加大對司法援助的內容、范圍、對象的宣傳力度,使司法救助深入民心,讓群眾明白沒錢照樣也能打官司;開通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案件的“綠色通道”,確保案件的快立、快審、快執。同時通過在受理或執行案件時,在訴訟費用的緩交、減免和免交上簡化程序,特事特辦,提高援助幅度,保障了社會成員特別是弱勢群體平等享有國家司法資源和訴訟權利,積極開通綠色救助渠道。

從去年至今,睢寧法院辦理諸如此類司法救助案件114件。對當事人實行訴訟費的減、緩、免,減免金額達27萬余元,真正體現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