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充分履行刑事審判職能,新沂法院不斷加大刑事審判力度助推“平安新沂”和“法治新沂”建設。

一是堅持司法為民,更新司法理念,注重人權保護

該院緊緊圍繞“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改活動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結合刑事審判工作的實際,注重強化大局意識和發展觀念,自覺地為新沂市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務。充分發揮本職工作的職能作用,注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不公問題,努力從人民滿意的地方做起,從人民不滿意的地方改起,把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實到刑事審判工作中去。不斷在思想上更新司法理念,注重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的維護,確立打擊、保護并重的原則,注重人權的保護,切實維護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二是嚴格執行訴訟程序,依法規范辦案

在辦案中嚴格訴訟程序,該院依法保護被告人的辯護權,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以及盲、聾、啞或限制行為能力的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均依法為其指定辯護人。不斷強化承辦人責任和合議庭功能獨任審判員和案件承辦人對案件事實證據能夠全面把握,并依法提出明確的個人意見。合議庭成員全面掌握案件情況,對案件處理發表明確具體的個人意見,合議庭筆錄詳細,能夠準確反映合議庭討論案件的情況,庭長不能代替和改變獨任審判員及合議庭意見,只能提出書面建議合議庭復議。嚴格執行審限變更的審批、通知手續,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審限期內審結。

三是狠抓辦案質量,提高審判水平

該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堅持公正與效率,在確保案件質量前提下,快審快結。牢固樹立“鐵案”意識,不放過任何足以影響案件事實認定和最終處理的細節,排除一切合理懷疑。認真貫徹落實省法院《量刑指導規則》做到從嚴把握量刑的基本原則,保障刑罰功能的充分發揮和刑罰目的有效實現。準確確定各罪的量刑基準,防止量刑失衡,充分考慮影響刑期的各種量刑要素,增減有理、有據、有度。

四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該院積極與司法機關協調配合做好社會矯正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與司法機關積極配合,做好銜接工作,在法律文書生效時,把有關矯正對象的法律文書和材料,準確無誤、按時送達司法行政機關,同時責令矯正對象在判決生效當天(或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的社區(鄉鎮司法所)矯正組織報道,使其及時接受社區矯正。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充分發揮了刑事審判的打擊與保障功能,進一步促進“法治新沂”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