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日前,江蘇省姜堰法院根據案件當事人的反映,并經查證基本屬實后,迅速向有關職能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書,并附上現場彩色圖片,建議有關部門對影響交通安全的信號燈盡快采取措施,確保來往群眾通行安全,杜絕類似的案中慘劇重演。

近日,姜堰法院在審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聽到當事人及旁聽群眾反映,本市姜堰大道與上海路交叉路口的南側交通信號燈,占用由北向南的非機動車道,而非機動車行駛至該路段時,必須占用機動車道通行,該路段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已多次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原告家人正是因為該隱患喪生。承辦此案的交通合議庭法官們出于強烈的社會心,感到案件中暴露的問題事關群眾安危,遂立即親自到現場察看該路段,并從不同角度拍攝了現場圖片。經調查了解,當事人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為此,承辦法官向院領導匯報,請求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司法建議,院領導高度重視,非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