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自從去年全國開展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取得較好成績的基礎上,建湖法院執行局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尋找差距和不足,他們于今年三月該院抽調執行精英,組成專門的清案小組,建立專門臺賬,限定執結時間表,繼續開展清理執行積案工作,使清案工作向縱深推進。

該院要求清案組明確“三個轉變”,確保清案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一是轉變部分清理為全面清理。去年的清案工作只是明確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等六類重點案件,而今年他們要求全面開展清理,不設重點,不留死角。二是轉變集中清理為專門清理。去年,清案工作是執行局的同志人人參與,集中清理,今年要求清案小組制定計劃、設定目標,進行專門清理,努力減少新案的積存,使清案工作常態化。三是轉變被動清理為主動清理。過去的清案工作主要依附于當事人的配合,是被動式的清理模式,而現在的清理工作是清案組的同志采取主動查詢銀行存款、房產信息、委托公安拘留(乘外逃被執行人回來辦理身份證之機)、建立執行聯絡員等措施的模式開展工作。“三個轉變”的模式已初見成效,不到一個月已執結老案42件,其中最長積存時間已達11年之久,社會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