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落實和諧司法新要求,努力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今年以來,建湖法院積極推行院領導班子成員參與重大案件調解工作,并將此項工作作為檢驗領導班子成員工作作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標準,考核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今年年初,該院黨組明確規定,院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下列五類案件必須參與調解和協調工作:一是涉及群體利益,需要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配合的案件;二是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和集團訴訟案件;三是案情復雜、當事人之間情緒嚴重對立,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四是上級法院督辦以及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和新聞媒體較為關注的案件;五是當事人有越級上訪苗頭的案件。對上述五類案件,院黨組明確由院領導班子成員包案處理,全程參與做好訴訟調解工作,直至處理完畢。

今年啟動院領導班子成員參與重大案件調解工作以來,建湖法院案件調解率有了明顯提升,涉訴信訪形勢有了明顯好轉。該院顏單法庭轄區沿河鎮是水產養殖大鎮,今年元月份,顏單法庭就先后受理了13起涉及該鎮水產養殖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在當地影響較大。因水產養殖季節性較強,案件處理不當很容易給當事人造成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為維護農村的社會穩定和農業經濟的健康發展,院長黃德海、分管副院長馮兆江以及民一庭的同志多次趕赴沿河鎮,和顏單法庭審判人員一起召集當事人進行協調處理。由于院領導參與調解,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13起案件在今年3月份全部調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