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近年來,如東法院受理的“民轉刑”案件有所上升,為穩妥公正的審理該類案件,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努力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該院在審理過程中,針對該類案件的特點及成因,積極做好以下五項工作:

一、庭前認真審查。包括審查證據來源是否合法,主要證據是否反映案件事實,案件的主要證據是否有疑點,民事訴訟主體資格是否適格,定性是否準確等,嚴把案件質量關。

二、庭審先刑后民。開庭審理時按先刑事后民事的順序進行,查明當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讀起訴書、法庭訊問、舉證質證、控辯雙方的發言、辯論等都嚴格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次序來展開,把刑事優先原則作為審判主線。

三、積極適用兩簡程序?!懊褶D刑”案件有其自身的特點及成因,為提高辦案效率,及時懲治違法犯罪,盡快修復被破壞的社會經濟關系,促進經濟生活秩序的和諧安定,凡符合條件的,盡量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和簡易程序審理模式。

四、注重民事調解。在實踐中,該類案件大多因民事糾紛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化解而引發,當事人之間對立情緒較大,因此要做好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努力消除當事人之間的隔閡與矛盾,力爭使雙方當事人能握手言和。

五、詳述裁判理由。在裁判文書中,根據案件事實、成因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進行充分說理,并通過案件點評的方式,使當事人及旁聽群眾從中受到深刻的法律教育,將服判息訴工作落到實處。

針對“民轉刑”案件有所上升的趨勢,該院現提出以下三條建議:

一、健全鄉鎮、居(村)委會的調解組織建設,配備配齊調解人員,就大量發生在農村的債權債務糾紛、相鄰關系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能及時進行有效的化解,全力將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加大基層人民法庭對鄉鎮、居(村)委會調解組織的指導力度,對人民調解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調解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并建立訴調對接協調聯動網絡,選派資深法官對相關鄉鎮、居(村)委會進行定點業務指導,就發生的相關矛盾糾紛能及時出謀劃策,努力形成整體合力,依法合理的化解糾紛。

三、全面推進普法教育,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要進一步加大巡回審判力度,通過規范的庭審,通俗易懂的法理闡釋,入情入理的案件點評,以點帶面,引導群眾學法、知法、守法。大力開展相關法律咨詢活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農家,根據農村易發矛盾糾紛的特點及成因,編制法律知識宣傳小冊子,不斷提高普法的廣度與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