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多年來,清河法院將審判職能與構建和諧淮安相結合,將司法為民作為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便民、利民的訴訟措施貫穿于訴訟全過程,努力打造“綠色”訴訟通道,加大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力度,真心實意為農民工排憂解難。去年全年共審、執結農民工案件1318件,為1722位農民工“討薪”代發工資670萬元,為農民工鋪設了便捷的追薪之路。由于成績突出,322日,清河法院在市政府召開的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資工作會議上,被表彰為“2006年度清欠工作先進集體”,同時開發區法庭雍海林法官被表彰為“2006年度清欠工作先進個人”。

在該項工作中,法院主要采取“六個及時”,切實有效地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一是及時受理涉及農民工維權的各類案件,堅決杜絕農民工告狀無門現象的發生,解決農民工“告狀難”問題。

二是及時指導當事人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提供必要的證據,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并及時采取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措施,確保農民工在元旦、春節前拿到應得的勞動報酬。

三是及時、準確地審理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加大辦案力度,提高辦案效率。

四是及時為農民工提供司法救助。對部分經濟確有困難、無力繳納訴訟費的農民工,實行減、緩、免交訴訟費。確保群眾沒錢也能打官司。對農民工追索拖欠工資的案件,一律不預收案件受理費,由判決后敗訴一方承擔。

五是及時做好涉及農民工案件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在辦案中,為避免矛盾激化,給社會造成不穩定及不和諧因素,該院注重調解,將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

六是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和法律咨詢活動。提高建筑領域廣大業主、建筑業企業和農民工的法律知識,使其增加法律意識,自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也使廣大農民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了維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