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是規范審委會的工作職責。把審委會討論案件的范圍放在重大、疑難案件的法律適用上;注重聽取刑事案件、執行、、案件評查、觀摩庭審、審判管理和業務建設匯報,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二是完善審委會的工作機制。規范審委會報告制度,落實先期預告制度和申請回避制度;建立合議庭對案件事實負責制、合議庭成員共同匯報案件制和案件匯報評分制度;建立審委會工作通報制度,落實審委會委員對違法審判和錯案責任人追究制度。

三是建立審委會旁聽案件制度。對一些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在合議庭開庭審理時,審委會委員參加案件旁聽,聽取庭審調查、當事人陳述、辯論全過程,把握案件爭論的焦點,全面了解案情,及時組織研究討論,以提高審判工作質效。

四是開展審委會評議庭審活動。由審委會委員組成評委小組,按對各法官庭審活動進行輪流觀摩評比,在庭審觀摩后委員們及時進行庭后講評,查問題、找原因、促整改,進行總結通報,提高了全院規范辦案意識。

五是實行審委會評查重點案件工作。對涉及案件實體裁判、二審發回重審改判列入重點評查的案件,由審委會委員對一審中確實存在的差錯問題進行界定,確定差錯程度,對案責任人追究范圍和責任大小,對法官今后的司法行為起到了規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