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針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明顯增加,出現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江都法院采取積極措施,理性化解矛盾糾紛,努力走出一條為新農村建設提供良好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新路子。

一、樹立大局意識,把握服務方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往往具有群體性特點,矛盾復雜且時間跨度大,既涉及法律適用,又關系到黨的“三農”政策的執行,因此實踐中法院與有關部門通力合作以求徹底息訴止紛。對于影響大、涉及面廣的案件,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努力改善司法環境,爭取辦案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機統一。

二、加強訴訟調解,有效化解矛盾。樹立以調解促和諧結案的理念,堅持多調少判,能調不判,先調后判,著力調解的工作思路,將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創新調解方法,提高調解水平,大力構建“訴調對接”工作,促成以調解方式解決紛爭。2005年至20073月,江都法院共受理46件農業承包案件,以調撤方式結案的32件,占72%以上。

三、堅持依法辦案,公正高效裁判。講究辦案策略、工作方式。對涉案人數多、易激化案件,努力在做通做透農民思想工作的基礎上下判,同時爭取辦案的主動權,通過個案跟蹤和做好釋明解釋工作,及時消除部分當事人消極履行義務的對抗心理,最大限度的鈍化矛盾,避免事態升級擴大。目前,該院所審結的案件無一件因工作不實、措施不力而發生意外情況。

四、堅持以農為本,服務農業生產。“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的審理不僅受審判周期的限制,更受農時季節的限制,處理不當,就會影響農業生產。為此,注意結合農時、農作物生長、收獲季節等因素,從有利于生產和保護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千方百計搶時間,加快辦案節奏,做到快審快結,避免因訴訟環節拖拉而貽誤農業生產。同時,注意區分情況,實事求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對原約定的承包期限、付款方式等進行調整,以減少損失,促成矛盾妥善處理。

五、加強法制宣傳,堅持標本兼治。針對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主體客觀上存在法律知識欠缺、文化水平較低的特點,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派宣傳車、設廣告欄、以案講法、組織庭審旁聽等途徑,把辦案過程與法制宣傳有機結合起來,讓更多的群眾了解《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知識,擴大審判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