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新沂法院在開展執行工作中,狠抓規范不放松,著力在執行效率與效果上狠下工夫。1-3月份,該院執行案件實際執結率達到了53.08%,同比上升了20.36%

一是嚴格執行本院制定的執行公開規定,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公開執行程序,公開執行流程期限,公開執行人員及必要的聯系方式,公開財產調查情況,公開適用強制措施情況,公開執行款物分配及交接情況,公開案件中止、終結執行的條件及理由,公開案件執行進度情況等。二是嚴把適用強制措施關,在執行中窮盡執行手段,拓展執行實施領域,堅持人身和財產強制措施并重并用的原則,注重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審計、搜查和公開曝光、懸賞的強制措施的適用。同時在執行中擬適用人身或財產強制措施時,必須提供有關書面材料,經局長或庭長審核,報分管院長批準后才可實施,嚴防該項措施濫用。三是嚴把案件中止、終結關,所有中止、終結案件的裁定書一律由分管院長簽發,同時嚴格中止、程序終結案件的相關標準,只要案件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要求即不予批準,案件必須繼續執行,著力壓降中止率和程序終結率。四是嚴把案件報結關,要求執行案件結案必須具有當事人財物交接手續,當事人和解而未有履行完畢的、中止執行等情形的均不算結案。結案卷宗及時歸檔,卷宗材料規范、齊全,能夠全面客觀的反映執行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