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揚中法院調解委員會駐揚中法院調解工作室首席調解員朱滬生成功調解了一起單位與職工之間的返還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并隨即履行了相關義務。

 

某財產保險公司鎮江支公司因該單位原職工工作調離而要求其返還所配備的工作所用轎車和手機未果,向法院提交訴狀,欲行訴訟。立案庭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將此案轉交人民調解工作室辦理。新任人民調解員朱滬生向原告委托代理人簡單了解情況后隨即與被告于某取得聯系,并召集雙方進行調解。

 

經過朱滬生的耐心說服,雙方當事人和解。于某當即將轎車及車輛行駛證、鑰匙、油卡等附屬物品一并交還給原告,手機則另行約定了返還方式。原告代理人經請示后也出具了此案息訴的說明。至此,雙方僵持的關系得以冰消雪融。

 

此案的成功調解令雙方當事人十分滿意,原告代理人表示,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有利于當事人在訴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方便當事人盡早解決問題,減少訟累。他還主動留下了調解工作室聯系電話,聲稱如果再有其他類似訴訟糾紛將會首先考慮向人民調解工作室申請調解。

 

據悉,該院人民調解工作室成立至今已成功在訴前調解3起民事糾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