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6日,江蘇省高院召開江蘇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省高院新聞發言人王明新向各新聞媒體通報了2013年度江蘇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基本情況,發布江蘇法院2013年度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長楊曉蓉參加新聞發布會并回答媒體記者的提問。

  

  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也是影響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因素。2013年,江蘇省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公正、高效地審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穩步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抓好執法辦案第一要務

  1、受案數量持續上升。2013年,全省法院新收勞動爭議一審案件48876件,較2012年增長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長率,案件增幅總體趨緩,但仍處于高位運行。從受理案件情況看,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勞動合同爭議案件成為占比最大的案件類型。受理的案件中,勞動合同爭議31315件,占比64.1%;事實勞動關系爭議4848件,占比9.9%;勞動保險爭議3344件,占比6.8%。二是勞動者的利益訴求多元化。勞動者的利益訴求涉及勞動合同訂立、履行和解除的各個方面,如雙倍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解除合同、損害賠償、競業限制、服務期違約金、社會保險損失賠償等。三是非公勞動密集型企業仍然是勞動爭議的多發地帶。如蘇州市工業園區法院去年受理457起勞動爭議糾紛中,涉及民營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有270起,同比增長37%。三是勞動派遣爭議明顯增多。2013年《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相繼實施,其中對勞動派遣作出的嚴格限制,引發了對我省蘇南地區廣泛采用的產線外包等新興產業模式的合法性爭議。如蘇州市兩級法院全年新收勞動爭議案件數達7300余件,同比增長40%,尤其是第四季度案件受理量比平時增加了兩倍,其中勞務派遣爭議數量占到20%

  2、審判質效穩步提升。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勞動爭議審判職責,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堅持傾斜保護勞動者和依法維護企業用工管理權并重的審判理念,公正、高效審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案件審理的質量和效率得到進一步提高。2013年共審結一審勞動爭議案件數45854件,結案率達93.8%。二審案件結案數5253件,結案率達95.2%

  3、訴訟調解成效顯著。全省法院高度重視調解工作,注重通過調解妥善化解勞動爭議,使勞資雙方從對抗走向合作,維護和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2013年,勞動爭議案件一審調解結案29303件,撤訴結案5295件,調撤率為75.5%;二審調解結案1248件,撤訴結案877件,調撤率為40.5%,繼續保持較高水平。尤其是群體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成效顯著,全省法院受理群體性勞動合同糾紛271起,涉及勞動者人數13149人,其中90%以上為調解結案。

  二、堅持改革創新,不斷完善勞動爭議審判機制

  1、專業化審判組織建設取得新進展。繼無錫中院率先成立勞動爭議審判庭后,勞動爭議案件的專業審判在全省法院得到迅速推廣。目前,全省各中院和基層法院已普遍成立專業審判庭或合議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基本實現了勞動爭議專業化審判。淮安法院還在專業化合議庭中探索引進三方審理機制,由法官擔任審判長,與代表職工的工會人民陪審員、代表企業的企業家聯合會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連云港中院針對勞動爭議處理中存在的勞動法與行政法相互交織、民事與行政審判程序相互影響,容易造成勞動者訟累和裁判沖突的弊端,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大膽創新,將勞動爭議審判庭與行政審判庭合并,探索建立勞動爭議案件二審合一的專業化審判機制。

  2、類型化裁判方式改革取得新突破。全省法院結合勞動爭議審判工作實際,積極探索更為專業、規范、高效的勞動爭議類案裁判方式。南京中院制定了《關于勞動爭議案件要素式審判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在江寧區法院開展勞動爭議案件要素式審判試點工作,通過要素式庭審方式和裁判文書格式的改革,強化勞動爭議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突出庭審重點和裁判文書寫作重點,簡化裁判文書格式。此項改革對提升勞動爭議審判的規范化和專業化、實現案件審理繁簡分流、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增強當事人對裁判結果的認同感起到了積極作用。

  3、裁審對接機制建設取得新成果。全省法院高度重視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裁審對接工作,通過制定規范、搭建平臺、加強溝通、信息互通、統一尺度等多種形式,健全人民法院與勞動爭議仲裁機制的對接工作。省法院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共同進行軟件技術開發,建立資源共享平臺,使全省仲裁管理信息系統與法院辦案系統信息數據實時對接,成為全國首個實現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和審判信息實時交換共享的省份,有效提升了仲裁與審判效率,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4、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取得新成效。全省各級法院在勞動爭議案件審判中深入貫徹傾斜保護弱勢群體的審判理念,針對勞動者訴訟能力較弱、舉證困難的特點,采取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舉措,暢通勞動者的維權通道。對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案件則開辟勞動爭議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快速辦結、優先執行,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各基層法院普遍在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所在地設立巡回法庭,當事人一旦不服仲裁裁決,巡回法庭可以立即受理,實現一站式解決勞動糾紛;為減輕勞動者的訴訟負擔,對勞動者減免訴訟費,實行勞動者申請財產保全免提供擔保;完善勞動爭議案件證據規則的適用,對勞動者難以提供的證據,加強法院的依職權調查,實現勞動爭議訴訟的實質正義。

  三、延伸審判職能,促進勞動糾紛源頭治理

  1、積極推動勞動糾紛聯動化解。全省各級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省法院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勞動仲裁委、省總工會聯合制定的《關于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動化解機制的意見》,積極推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和訴調對接機制。20135月,省法院與省總工會聯合舉行工會組織特邀調解員聘任儀式,在全省選聘了300余名工會特邀調解員廣泛參與到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無錫、常州、揚州、淮安等中院分別與當地人社局、仲裁委、總工會等機關聯合出臺建立勞動爭議聯動化解機制的意見,建立完善多渠道的勞動爭議調解體系,打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勞動爭議聯動調處機制。

  2、積極參與地方勞動立法。省法院組織專門力量參與《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修訂工作,積極提供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省法院針對勞動爭議審判工作制定的一些指導性意見,被吸收進《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對于規范勞動合同關系、統一立法和法律適用標準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3、廣泛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各地法院通過舉辦法制講座、巡回審判、典型案例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引導企業規范用工和勞動者理性維權。如宜興市法院組織編發《法在您身邊――勞動爭議典型案例選編》,通過案例指導,為企業規范用工提供法律服務。宿遷市宿豫區法院將精心編制印發的100本典型案例口袋書分別寄送至轄區百家企業,供企業經營者閱讀借鑒,以幫助企業提升用工管理水平。

  4、大力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全省各地法院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企業用工管理和勞動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進勞動用工規范管理。如南通中院在審結呂某與某出租車公司確認勞動關系一案后,對該案折射出的出租司機負擔沉重、無社會保障的問題向當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出司法建議,要求加強對出租車行業的管理,規范出租汽車行業機制和勞動關系,履行用人單位應盡的法定義務。該司法建議使524名出租車司機圓了社保夢。泰州中院在審結葉某與某口岸收費站勞動報酬爭議一案后,針對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審批手續不完備的現象,向當地人社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督促符合實行特殊工時制的企業履行行政申報和審批手續,并加強對已經申報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工時制的企業進行監管。連云港市中院在審理楊某與某磷礦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過程中,針對職工退休后發現職業病工傷認定難的問題,積極與人社部門協調,探索將退休職業病患者納入工傷基金管理,享受老工傷人員待遇辦法。宜興市法院在審理一起福利性質企業與殘疾員工糾紛的案件中,發現一些企業為達到退稅、減稅的目的而招募部分殘疾員工,殘疾員工每月只能領取少量生活費,并未實現真實就業,據此撰寫了《宜興法院反映殘疾證掛靠福利企業避稅引發糾紛應予重視》一文,引起了較大社會反響,并受到市政府和相關行政部門的重視。

  當前,江蘇正處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企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勞動爭議持續增長,新問題和新矛盾層出不窮。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將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不斷提升預防和化解勞動爭議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依法妥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積極構建和諧共贏的新型勞動關系,為推進兩個率先、建設美好江蘇創造良好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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