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沭陽法院召開表彰大會,會上宣讀表彰白金等“十佳青年法官”的決定,現場為“十佳青年法官”頒發了獎杯和證書。

 

該院這次評選出的“十佳青年法官”分別來自不同崗位,有去年辦案749件無差錯,被稱為“辦案狀元”的胡集法庭青年法官張繼林,有從事執行工作以來每年辦案200多件,無一件案件采取執行措施不當、無一件案件被當事人上訪投訴的“執行能手”周永。而刑庭青年法官白金則是刑事法官的佼佼者,他2010年自主辦案以來,辦案960件無差錯,是全市刑事辦案標兵。其他“十佳青年法官”也都是在本職崗位成績突出的青年干警。

 

近年來,沭陽法院把加強青年干警隊伍建設,作為推動法院工作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戰略性任務,通過培養性換崗、補差性換崗、幫促性換崗等方式方法,提高青年干警全面素質。培養性換崗:有目的地把一些發展潛力大的青年法官,放在法庭崗位上進行鍛煉;補差性換崗: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弱什么強什么”的原則,采取集中學習、專題集訓、上崗前培訓等方法,有針對性地對青年法官進行補差、補弱、補缺;幫促性換崗:把工作能力強的青年法官調整到相對薄弱的法庭,把素質單一、經驗缺乏,但有一定發展潛力的青年法官,放到全面建設發展好的法庭鍛煉培養。同時,采取鋪臺階、搭梯子、壓擔子的方法,幫助青年法官提高素質。 同時,該院還“借梯上樓”,充分利用省法官培訓學院蘇北分院駐地在沭陽的優勢,多次組織干警參加專業培訓,內外結合全面提升干警素質。為了提高青年法官做好信訪工作的能力,該院制定出臺《青年干警到信訪窗口實踐鍛煉的規定》,要求30周歲以下的青年干警必須到信訪窗口鍛煉兩個月,提高青年干警把握社情民意、處置突發事件等能力。

 

一個個培養鍛煉青年干警的得力舉措,使全院青年干警得到了鍛煉,提高了能力。執行局執行員蔣華偉撰寫的論文《交通肇事罪相關問題探討》,獲得省高院組織的“天平杯”論文一等獎;審判員謝兆鵬撰寫的論文獲得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三屆學術討論會優秀獎。2013,該院辦理案件200件以上的10法官全都是35歲以下的青年法官,青年法官撐起了沭陽法院審判工作的“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