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中午1211分,清河法院剛建成的執行指揮中心接到當事人舉報電話,稱發現被執行人淮安市嘉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錢某的行蹤。

 

原來,因嘉和房地產公司逾期交房,清河法院判決其向86名業主支付45萬余元的違約金,執行過程中,該公司賬戶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公司法人錢某經多次聯系拒不配合,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接到該案其中一名權利人的舉報電話后,正在執行指揮中心值班的法警快速反應,第一時間通知承辦法官薛兆,正在家中做飯的薛兆得知消息后,迅速出發,值班法警亦攜帶警械及執法記錄儀立即趕往現場。

 

1241分,由執行法官及法警組成的執行小組已趕至被執行人錢某租賃的位于淮安市農墾麗景苑的房屋。而此時,錢某的房屋樓下已被權利人圍得水泄不通,經商議后,權利人一方派兩名代表與執行小組一起上樓,經多次喊門,錢某依然拒不開門,在確定錢某在屋內的前提下,執行人員向分管領導報告,還向公安110報警,并聯系開鎖工匠,隨后在公安民警的見證下,鎖匠開始開鎖,但錢某將門從內部反鎖,在幾次嘗試開鎖未果后,執行小組決定破門進入。破門過程中,黔驢技窮的錢某終于堅持不住,只要乖乖打開房門。后執行人員將錢某帶回法院,法官薛兆對被執行人錢某做了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迫于強大的執行威懾,直至晚上21時錢某及其他幾位股東將全部執行款匯至法院,而整個執行過程都被法警攜帶的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

 

截止55,嘉和房地產所欠的86戶逾期交房違約金已基本發放完畢,至此,清河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投入使用后不久,第一次出警就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