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施于人,雖小必慎。30年來,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縣人民法院法官姜霜菊審判調解的案件,無一錯案、無一上訪、無一申訴。“法官應該把法所包含的大愛送到每一位當事人心中。”姜霜菊說。

  審判調解有絕活

  “姜霜菊堪稱'語言大師',三言兩語就能抓住當事人的心理。”和姜霜菊共事多年的孟凡文說。有時候,她深入淺出的幾句話,能讓爭得面紅耳赤的原被告雙方迅速平靜下來。

  調解離婚案件,她讓男方重讀戀愛時寫下的情書,使一時沖動而“水火不容”的當事人又重歸于好;調查贍養糾紛,她先問當事人吃飯沒有,從老人家經常餓肚子看出兒子的不孝順……

  “類比分析法”“親情感化法”“降溫處理法”……姜霜菊總結出的7種調解工作法,成為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秘笈”。

  “人心中都有一個善的點,就看你能不能喚起它。”姜霜菊說,她研究得最多的往往是與法理密切相關的“情理”。近5年來,姜霜菊審結各類案件3000余件,調撤率達81%,上訴率僅0.85%,90%以上的調解案件都是當事人自動履行。她先后被評為“全國優秀法官”、第八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等稱號。

  姜霜菊的調解“絕活”,來自于30年的司法實踐,更來自于她對群眾的深厚感情。為了處理一起擱置了3年的交通事故案件,姜霜菊不顧高溫酷暑,帶上100片暈車藥,和同事星夜兼程趕往內蒙古;她常常騎著一輛老式自行車,穿行在鄉鎮農村……

  面對說情顯定力

  30年在基層辦案,有沒有辦過“人情案”?姜霜菊的回答出乎意料:“我歡迎有人來說情。因為說情人一般都與當事人關系密切,是當事人信任的人。誰來說情,我就給誰講法理、做工作,把他們變成我的義務調解員。”

  在姜霜菊看來,老百姓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走進法院大門的。對當事人來講,一個案子可能是他一輩子經歷的唯一一次官司。傷害了一個當事人,無形中就多了一個對法律不信任的人。“選擇了法官職業,就是選擇了忠誠,選擇了責任,就要有超過普通群眾的道德和良知”。30年來,姜霜菊一直把“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辦案”作為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準則。2006年9月,在處理一起離婚案件時,原告張某找到姜霜菊并送上2000元現金,希望她能夠幫忙。姜霜菊拒絕之后,心生疑慮,發現了原告試圖掩蓋轉移家庭共同財產的真相。

  姜霜菊每年要辦600多個案子,法院的許多難啃的“硬骨頭案”,也都請姜霜菊去辦。當事人劉某說,自己的案子拖了10年,找到姜霜菊調解后,很快結案了。“她辦案我放心,她這個人沒有私心,這個結果肯定是對我最公平的。”

  一萬多個日日夜夜,在國徽下執掌天平,姜霜菊用忠誠書寫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人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