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審判工作30年,近10年審判案件超5000件,總結出7大工作法,所辦案件無一錯案……今年53歲的連云港市贛榆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姜霜菊,在從事審判工作30年中,善于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誠感人,用對法律的敬畏,對百姓的熱愛,把法律中包含的大愛送到需要幫助的當事人心中。

  “只有用情去感動人,老百姓才會親近信任我”

  近日,姜霜菊來到贛榆縣墩尚鎮某村金某家。金某老伴見到她后,迅即拿出一條長凳,和姜霜菊緊挨著坐在一起。

  金某一家和姜霜菊的接觸要從一件案子說起。2009年,原告張某承包金某土地養泥鰍。因養殖糾紛,原告父親把被告妻子打傷。被告盛怒之下,將原告兩間房屋強行拆除了,并將電瓶車等用品搬走。

  在姜霜菊多次調解下,雙方協商好,原告賠償1000元醫藥費,被告歸還物品。然而,2011年,兩家在歸還物品時,又鬧了起來。

  姜霜菊帶著書記員趕到現場后問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原告拉物品時,發現自家電瓶車不能騎了,磚瓦少了,但磚瓦原來有多少,雙方都說不清。后在姜霜菊調解下,原告要求扣下200元,而被告只答應給付150元。在爭執不下之時,姜霜菊說,“這50元錢我來給。”話音一落,雙方怔住了,他們沒有想到一個法官會替他們支付費用,就這樣,久拖不決的案件得以解決。

  “一位法官如此為我們著想,生怕兩家結怨,讓我們深受感動。”金某說,自那以后,他們一家多了一位“姜大姐”。

  姜霜菊在老百姓前“犯傻”不止一次。有一次開庭時,當事人許某情緒激動。當姜霜菊剛一宣布休庭,許某起身便向丈夫撲去,從自帶的布包中抽出一把刀向其刺去。姜霜菊見狀本能地迎向這把尖刀,攔在原、被告二人之間,和法警一起穩住了事態。事后,姜霜菊照舊多次做雙方調解工作。當許某到法院領取離婚賠償金時,滿眼含淚緊緊攥著姜大姐的手:“你就是我的親大姐。”

  “法院是基層社會矛盾的回收站,老百姓找你就是要個說法。”姜霜菊說,“當好法官,就要有一顆愛民之心,只有用情去感動人,老百姓才會親近信任我。”

  “'理'是法理,要學會靈活運用,切忌機械辦案”

  讓姜霜菊印象最深刻的,是一起糾纏多年的兄弟房產糾紛案。案子從1984年開始,20多年過去了,兄弟倆都已成為七八十歲的老人。

  弟弟是原告,姜霜菊給他講道理:“要是按宅基地分,你現在住的宅基地還是老大的,你一點都分不到,你沒有房產的證據。”哥哥說再談不攏,愿意把房產捐給希望工程。弟弟權衡再三,終于接受了調解。一提及此事,姜霜菊臉上就綻開笑容。

  結合工作實際,她總結出“姜霜菊調解工作法”,即“類比分析法”“親情感化法”“降溫處理法”“善用民俗法”“權衡利弊法”等7種案件調處法,不僅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更贏得了當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一年經手600多件案子,不可能全部化干戈為玉帛,但姜霜菊的追求是案結事了,“斷案要摸準雙方當事人的動態,用真誠的耐心化解矛盾”。

  從2004年起,贛榆法院受理的婚姻訴訟案件,都劃給姜霜菊。“每個家庭都會有矛盾,但不能輕易說離婚,就像不能一肚子疼就去開刀一樣。”姜霜菊說,然而,針對那些無法存續的婚姻,也不能生拉硬拽。

  不久前,一位女子在父母和姐姐陪同下,笑嘻嘻到法院辦離婚,引起姜霜菊的懷疑。

  經了解后,發現該女子有精神病,上中學時,因家境貧困,她和弟弟必須有一人輟學,學業優秀、當時只有16歲的她做出犧牲,回家不久后精神失常了。結婚后,因為婆媳關系等原因,病情加重了。

  聽了案情,姜霜菊對她的父母和姐姐說:“你們欠她太多了!”說完,這個女子流淚了,姜霜菊在為這個女子擦眼淚時,自己也流淚了。“你們應該用愛補償她,把她當作小孩子對待,有一天父母老了,姐弟二人應該一直照顧她。”隨后,該女子的父母和姐弟都表示愿意接她回家。

  “人的心中都有善點,關鍵看你能不能擊中。”姜霜菊說。

  “選擇了法官職業,就是選擇了忠誠,選擇了責任”

  在姜霜菊兒子孫磊的記憶里,自上幼兒園開始,別的同學上學、放學都是爸媽接送,孫磊卻是外公接送,當時他滿腹委屈。長大后,孫磊才改變對母親的看法。

  據孫磊回憶,有一次,一個賣早點的婦女和他媽媽說,如果不是姜法官調解,她的家庭早就破裂了,如今兩人日子過得其樂融融。“時隔多年,當事人依然心存感激。自那以后,我突然明白媽媽為什么要廢寢忘食地工作了。”孫磊說,他現在只想勸血糖指標已遠超正常值的母親能夠先保養好身體,再投入工作。

  “老百姓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走進法院大門的。一個案件對于法官來說,只是承辦的無數件案件中的一件,但對當事人來說,這也許是他一輩子經歷的唯一一次官司,傷害了一個當事人,往往無形中多了一個對法律不信任的人,而維護一個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就會增加一分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對社會的信心。”姜霜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