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對行將反目的夫妻,在她的勸說下和好如初;一件件一觸即發的矛盾,在她的調解下平穩化解。從事審判工作30年來,她所辦案件無一錯案、無一當事人上訪、無一當事人申訴。她就是被百姓親切稱為“姜大姐”的江蘇省贛榆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姜霜菊。

  1961年出生的她,自1984年從事審判工作以來,便一直奮戰在審判第一線。

  作為一名基層法院法官,姜霜菊處理的多是鄰里矛盾、家庭財產糾紛、夫妻關系等案件。常言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姜霜菊認為,“法官要善斷家務事,只要你付出真情,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剛工作的那年冬天,姜霜菊參與調節了第一場重大糾紛。臨近年關,贛榆縣城南鄉一位老人因事故失去了兒子,因害怕兒媳婦改嫁帶走年幼的孫子,于是偷偷帶著孫子躲到了黑龍江的親戚家。喪夫失子的兒媳婦精神受到極大刺激,大喊著要燒毀婆家的房子,來個“魚死網破”。

  村里、鎮里把這一有著嚴重隱患的家庭糾紛告知法院,姜霜菊冒著刺骨寒風,和同事騎車跑了40多里趕到當事人住的地方,一進門就驚呆了:只見兒媳婦趴在冰冷的地面上,披頭散發,目光呆滯,正在大口大口喘著粗氣,她連哭喊的力氣也沒有了。

  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姜霜菊連忙把她抱到炕上:“大妹子,有什么心里話就跟我這個當姐姐的說,把心里的苦都倒出來……”兒媳婦一把抓住她的手,撕心裂肺地喊道:“我的命苦啊,比黃連苦啊……”

  接下來的四個多小時里,姜霜菊聯系到她婆婆,老人答應盡快帶孫子返鄉,她兒媳也在溫暖撫慰中漸漸平息了心中的悲痛和怨憤。“很多年以后,她趴在冰冷地面上披頭散發的悲痛情景還會在眼前浮現。從此,庭里一有婚姻家庭案件我就主動要求辦理,希望通過自己的執法辦案讓農村女人少受些苦,男人多些責任,孩子多些關愛,家庭多些歡笑。”姜霜菊說,離婚、撫養、繼承等婚姻家庭類案件發生糾紛前,當事人之間都有一個情字,夫妻情,子女情,父母子女情,兄弟姐妹情等親情。審理這些案件,只要抓住“情”字,基本都能調解結案。

  “一個案件,對法官來說只是承辦的無數件案子中的一分子,并不起眼,但對眾多的當事人來說,也許是他(她)一生中經歷的唯一一次官司,傷害了一個當事人,不僅傷害了他(她)自身的情感,而且還多出一個對法律不信任的人。”姜霜菊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在調解工作中,姜霜菊努力做到以情動人,以誠感人,以理服人。與此同時,她還主動鉆研審判工作,創新總結出七種行之有效的“姜霜菊調解工作法”。

  據介紹,近5年來,她審結各類案件3000余件,案件調撤率達81%,90%以上的調解案件都是當事人自動履行。2013年,姜霜菊榮獲第八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