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南通中院經過層層遴選,從去年全市法院發出的100多份司法建議中評出“全市法院十大司法建議”,并向社會進行了通報。

  去年1至11月,南通全市法院有35起涉QQ、微信案件的被害人為本地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由于學校疏于這方面的教育和管理,這些被害人普遍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識,公開在QQ和微信中發布自己的真實姓名、真實住處、真實照片、真實位置,這給犯罪分子帶來了可乘之機。為此,去年12月,南通中院向市教育局發出“關于加強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安全防范教育的司法建議”,建議學校密切關注學生課余活動,提醒青少年謹慎使用網絡交友工具,不隨意公開自己的狀態及位置,并加強學校內部文化活動場所建設,最大限度地減少不良上網方式及上網環境的負面影響。同時,該司法建議還提議,學校要不斷創新普法途徑和方法,通過法律知識進課堂、舉辦法制報告會、法律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易為學生接受的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該建議引起教育局的高度重視。該局在復函意見中表示,今后將從開設現代技術犯罪的安全防范講座、檢查落實中小學生在校期間禁用手機制度、組織師生召開現代信息技術利弊辨析會、加強校園周邊安全巡防力度等方面入手,有針對性地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在校學生的自身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