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海門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對第二批11名失信被執行人,在海門市區秀山路、靜海路口的電子屏幕上進行了公開曝光,此次曝光將持續一周,以此對他們形成警示,從法律上、道德上督促失信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營造誠信守法的社會氛圍。

 

曝光的名單里,包括失信被執行人的姓名、家庭住址、案號、標的、照片等基本信息。該院將把這份名單向相關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及行業協會等通報,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

 

該院將根據具體案情,陸續向社會公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才能從這份名單中刪除。這種曝光模式是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也是對其他未曝光的被執行人的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