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調動人民陪審員工作積極性,更好地發揮陪審職能,丹陽法院著手“三個強化”,切實保障人民陪審員履行職責。

 

強化選任機制,豐富隊伍構成。由該院政治處牽頭,在今年第一季度做好人民陪審員倍增工作,注重吸收社會不同行業、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民族的人員,降低黨政機關人員、城鎮人口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比例,提高基層群眾特別是工人、農民、進城務工人員、退伍軍人、社區居民、新聞媒體工作人員等群眾的比例。目前,已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工作。

 

強化管理機制,提升工作質效。明確由政治處專門負責管理、使用、培訓、考核人民陪審員,并建立人民陪審員工作績效檔案,同時通過制訂嚴密規范、科學靈活的排案機制,有計劃地安排陪審員陪審案件,盡可能讓每名陪審員都能參與各種案件審理,最大限度地擴大了陪審員對案件的接觸面,合理制定培訓計劃,在開展集中統一培訓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人民陪審員的個體差異和審判工作的不同需要,嘗試開展分類別、分層次的培訓方式,提高業務能力。

 

強化保障機制,促進長效發展。保障由人民陪審員倍增而產生的經費問題,對相關經費給予適當增加,從而促進人民陪審員工作的長效發展,為審判工作注入更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