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下午,鎮江市中級法院與鎮江潤州區法院聯合召開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新聞發布會,通告了全市法院依法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情況,發布并點評了6個典型案例。當天下午,潤州區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的盧進生產、銷售有害食品案系公安部掛牌督辦涉及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之一。

 

近兩年來,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理涉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11起,其中6起為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或有毒、有害食品、藥品的案件,涉及的制售對象為白酒、食用油、熟菜、藥用膠囊等,均為群眾日常生活消費用品,對群眾的健康安全影響范圍大,社會危害性嚴重。另外5起均為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不作為,不認真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危害后果的發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兩級法院共判決被告人18名,其中判決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有2起,充分體現了依法從快從嚴審判的宗旨。

 

此外,法院還注重延伸審判功能,結合審判提出司法建議。京口區法院結合農村流動餐飲安全隱患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建立準入制度,提高流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等,引起鎮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等部門高度重視,并出臺了《鎮江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源頭上確保食品安全。

 

食品藥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全市法院將進一步統一思想,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宗旨意識,依法從嚴懲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嚴厲打擊涉食品、藥品安全瀆職行為,充分發揮行政監管職能,深入持久開展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工作,充分發揮司法延伸功能,各部門積極溝通,相互配合,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功能,加大司法宣傳教育功能,達到懲罰犯罪、預防犯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