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港閘區某街道活動中心內響起清脆的法槌聲,港閘法院“巡回法庭”就一起因征收引發的贍養糾紛到當地開庭審理。

 

原告成老漢系原陳橋鄉葆華村農民,操勞大半生將三個子女撫養成人、成家立業。如今年事已高、體弱多病的成老漢本該享受兒孫繞膝、其樂融融的晚年生活。但事與愿違,2012年葆華村拆遷后,三個子女因補償款和安置權益發生糾紛,繼而對成老漢的贍養問題相互推諉。經街道調解后,雙方曾達成一紙協議,約定了財產分配與贍養義務的分擔。但成老漢認為三子女未按約履行贍養義務,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港閘法院受理此案后,考慮到原告已屆七旬,行動不便,加之該糾紛在當地也具有一定代表性,承辦法官便決定到當事人所在社區進行巡回審判,以期達到審理一案、宣傳一片的效果。庭審中,法官耐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解,及時闡明尊老愛幼、贍養老人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義務。起初,次子成某依舊為拆遷安置問題與成老漢爭論不休,法官旗幟鮮明的亮出自己的見解:老人擁有自由支配其財產的權利,并不因此增加或減少子女的贍養義務。經過一遍遍不厭其煩的說服教育,成某態度有所轉變,表示愿意贍養老人。趁此時機,法官當即邀請當地干部、群眾一起參與調解,引導雙方商討具體贍養辦法,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三子女按月承擔老人贍養費,醫療費平均分擔,并當場簽字確認。成老漢緊縮的眉頭終于舒展開來,為贍養問題而心力交瘁的三個子女也如釋重負。一場積怨已久的家庭糾紛得到圓滿解決,在場群眾無不交口稱贊。

 

“近年來,因為拆遷安置而引起的贍養糾紛在港閘區呈上升趨勢,利用巡回法庭把此類案件深入到當地進行審理和調解,充分利用多種力量,動員親屬、群眾、街道干部等參與其中既能達到事半功倍化解糾紛的目的,又能起到普法宣傳的效果。”該案承辦法官肖紅波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