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兩會中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推進發展,堅決維護穩定亮點頻頻,而穩健改革發展的根本保障就是法治。古人云:“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要想改革發展正規有序地進行,離不開法治的強大后盾。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作為化解社會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線,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作為一名法院工作者,法治的成敗與我們息息相關,法治的點滴進步必須靠我們的實際行動來推進,法院應勇當法治建設各項工作的排頭兵,力爭讓每一個求助于法律的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讓每一個人都感受到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從而使人民群眾真正知法、守法、信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就是我們法院工作者在法治中國的進程中所應盡的職責,

  一、提升司法公信力,勇當讓群眾信服的排頭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普法教育的深入,公眾對于法律知識的認知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加之信息流通渠道的便捷化,一個不公正的判決也許就能摧毀公眾對全國法院司法公正的信任,作為一名法院工作者,要時刻懷有如履薄冰的危機意識,審慎對待每一個案件,通過實體和程序的公正審判,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將闡理釋法工作穿插到審判進程中,通過潛移默化的教育和影響,傳播法治,力爭讓贏得人心悅誠服,讓輸的人心服口服!

  二、提升司法公信力,勇當執行有力的排頭兵。“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反之法院的法律文書只能淪為一紙空文,法治的實現只能成為一句空話。作為一名基層法官,我們都希望每一個來法院尋求幫助的當事人都能滿懷希望而來滿載滿意而歸,然而,隨著人們對法律認知度的提高,各種規避執行的手段也越來越多,被執行人逃匿或隱瞞財產的現象比比皆是,這些行為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利益,加大了法院的執行難度,許多申請人甚至產生了“打官司也沒用”的消極想法,開始尋求司法以外的途徑來解決債務糾紛,長此以往,司法的權威將大打折扣,從而導致公眾對法治的失望與無奈。樹立司法權威,增強群眾對法治的信心,需要法院加強立、審、執的密切配合,通過加強執行內部分權,加大內部監督來增加執行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通過社會各部門的聯動,切實加大執行威懾機制,讓老賴無處遁形,督促其自覺履行義務,從而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三、提升司法公信力,勇當忠守制度的排頭兵。古人云:“厚德才能載法,德正方能法嚴”,法官作為法律的執行者,人們對其職業操守的要求大大苛刻于其他職業,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嚴重影響著公眾對于法治公平正義的信任。“其身正才可以正人”,要想當好法制建設的排頭兵,首先要自己守得住言行,經得起誘惑,保得住名節,才能號召他人向我看齊,反之,如果法官都不能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為名利所惑,甚至利用手中的審判權“尋租”,其結果必然導致天平的“傾斜”,司法公信力的喪失,使人們產生對法治效力的質疑。

  法運即國運,法治興則國家盛,法治廢則國家衰,建國以來六十多年的歷史充分證明,法治同國家、民族和百姓的命運息息相關,雖然通往法治的道路上或許充滿荊棘,但我們仍然信心滿懷,讓我們朝著社會公平正義的方向,當好法治建設排頭兵,用點滴的行動,為“法治中國”的實現添磚加瓦,為中華民族的復興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