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61,中央電視臺分別在新聞聯播和晚間新聞中,兩次播出盱眙法院為關愛留守兒童而給他們父母發出《督促令》的新聞,再次將這項工作的宣傳推向高潮。

 

目前,盱眙縣每年外出打工有30余萬人,他們的離鄉背井造就了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留守兒童。該縣河橋鎮中心小學現有887名學生,但留守兒童有461名,人數占到了全校總人數的51.97%。不可否認,由于父母在外打工,大多數留守兒童都不缺吃、不缺穿,但他們缺少父母情感上的關心和滋潤。由于缺乏親情滋養,這些幼小心靈,有的走向消極、孤僻,有的變得任性、暴躁,導致部分留守兒童偏離正常的成長軌跡,有的成為被侵害的對象,有的甚至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該院法官在辦案中發現,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絕大部分都是“留守兒童”家庭成長起來的孩子,其中以盜竊和尋釁滋事為主,這已經成為了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群體,影響了“平安江蘇、法治江蘇”創建和和諧社會建設。

 

2010年起,盱眙法院先后在河橋鎮、官灘鎮、管鎮鎮、黃花塘鎮設立了留守兒童教育維權基地,其中在河橋鎮黃龍村設立的法制教育基地是省內第一家山區留守兒童教育基地。法官對基地留守兒童情況逐一進行摸底調查,為每位留守兒童建立了父母聯系方式登記表和成長記錄卡,設立親情熱線電話,發放愛心聯系卡,定期到基地開展活動,對留守兒童進行法制宣傳、答疑解惑,適時對留守兒童進行回訪,幫助他們解決在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對家庭困難的特殊留守兒童,建立“一對一”結對幫扶機制,法官以電話溝通、書信交流、見面談心、參加主題班會、代替父母參加家長會等方式與所負責的留守兒童長期保持聯系,隨時關注他們的生活、學習以及思想動態,及時糾正他們思想和行為方面出現的偏差。法官們還根據留守兒童的特殊心理特點,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針對遵紀守法、交通安全等問題進行法制輔導,提高他們的自我防范意識和法律意識。為此,該院前不久針對個別長期不正確履行監管教育義務的留守兒童父母,在去年電話督促的基礎上,又探索使用書面督促令的形式,這個《督促令》明確要求留守兒童父母要嚴格遵守《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一條以及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盡到撫養、教育義務。

 

《督促令》的發出,受到省內外和中央媒體的高度關注,《新華每日電訊》報、《法制日報》、《新華日報》、《中國婦女報》、《揚子晚報》、《江蘇法制報》、《江蘇經濟報》、東方衛視、江蘇衛視、《新華網》、《人民網》、新浪網、搜狐網、鳳凰網等50多家媒體宣傳,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

 

關愛留守兒童任重而道遠,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盱眙法院將一如既往做好這方面的工作,為平安中國、法治中國的建設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