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平等行使其訴訟權利,切實加強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監督,維護司法公正高效,結合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市法院出臺八項措施,以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降低訴訟門檻,確保群眾應訴盡訴。對有充分證據證明的刑事自訴案件,具備民事起訴基本條件的民事案件,以及《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的可訴事項,依法及時受理,確保群眾應訴盡訴。

 

完善“窗口”功能,確保群眾告訴無障礙。規范訴服中心建設,實行立案、受理、繳費“一站式”服務;推行預約立案、上門立案服務,設置訴訟材料收轉窗口,配備休息桌椅、飲水器具、筆墨紙張等設施,為群眾告訴提供方便。

 

加大審務公開,確保群眾看得見司法運行過程。以庭審“三同步”和網絡直播為載體,健全公民自由旁聽制度,實現庭審過程公開;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江蘇法院網》為依托,裁判文書公開上網,接受公眾監督;以《全國法院執行信息網》和“淘寶網司法拍賣”為平臺,公開執行流程和案件信息。

 

擴大巡回審判,確保群眾便捷訴訟。堅持面向農村、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借助“法官社區工作室”“鄉鎮巡回審判點”,對涉及農村養殖、社區鄰里、贍養撫育等糾紛,把庭審開到千家萬戶、田間地頭,方便群眾訴訟,就地化解矛盾糾紛。

 

強化法律釋明,確保群眾訴訟勝敗皆服。強化立案、審理階段法律釋明工作,實行判前評析和判后釋法制度,在庭審判決前和案件宣判后,向當事人說明認定事實證據、適用法律依據、判決裁定理由,并結合辦案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努力做到勝敗皆服。

 

設立執行“110”,確保群眾訴訟權益得到及時保護。成立執行指揮中心 ,建立24小時快速反應小分隊,及時處理執行線索、處置突發事件;強化與市公安、人行、國土、住建等部門的聯動,公開發布被執行人不履行債務等失信信息,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完善司法救助,確保群眾打得起官司。認真執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依法準予免、減、緩交訴訟費用;加強司法救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對生活困難的群眾及時發放信訪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資金,解決群眾基本生活所需。

 

改進信訪辦理,確保群眾訴求得到有效回應。完善院信訪接待中心建設,堅持每周三院長接待制度,實行預約接訪、擇案下訪、隨機回訪等“三訪”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訴訟服務基層行暨案件下訪” 活動,統一歸口信訪辦理,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