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京口法院全面啟動“專業化、專家化、專門化”的全新工作思路,依據類型案件,庭內劃分侵權案件、金融案件、綜合案件專業審理組,積極籌備設立“保險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室”,將涉保險合同類案件通過保險訴調對接渠道專門化審理,力爭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不斷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將法治惠民落到工作實處。

 

工作室運行中,京口法院為不斷完善案件審理需要,不斷調整工作思路,積極創新方法,實現工作室訴調工作三對接:“人員對接”緩矛盾、“機制對接”化糾紛、“標準對接”解難題。

 

“人員對接”緩矛盾。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多存在信息不對稱、格式條款解釋、及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及被侵權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處于弱勢等問題,由此帶來雙方當事人矛盾突出,對立情緒嚴重。法院適勢與保險行業協會溝通,由保險行業協會推薦專職調解員參與調解,在法官引導下,專職調解員適當披露相關保險信息、以普通民眾角度解釋格式條款,在一定程序上平撫當事對立情緒,有助于緩和雙方矛盾,促進案件順利解決。自201438,工作室成立以來,至201464,京口法院民二庭共審結涉及保險合同案件70件,調解結案37件,其中工作室介入調解36件,調解成功率97.29%

 

“機制對接”化糾紛。目前,涉及保險合同案件多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京口法院適時引入工作室庭前介入機制即訴調對接,大幅縮短案件審理周期,短時間內化解糾紛,使當事人快速得到賠償,盡快終結訴訟。實踐操作中,法院通過訴調對接方式組織各方當事人在開庭審理前進行調解,并由專職調解員全程參與。訴調對接中充分向各方當事人釋明法律規定,強化法律在化解糾紛中的權威地位,調解同時在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使群眾由衷感到權益受到了公平對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

 

“標準對接”解難題。工作室投入工作以來,隨著案件調解的進行,各類賠償的標準問題逐步顯現。針對該情況,在法院促動下,2014512,保險協會通過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及保險理賠基本規則初稿,京口法院受邀到場對規則進行指導。對于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賠償標準涉及的十六個項目的賠償原則,操作基本方法,京口法院資深法官結合法律法規與多年審判實務,適度在法律理論與審理實踐之間作出平衡,給出建議與意見,目前,該標準正在試運行,在接下來的訴調工作中將進一步細化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