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踐行《江蘇省政法機關執法為民六項承諾》,更好更直接的做到便民利民、高效審判, 6月6日下午京口法院諫壁法庭審判員吳建平在諫壁鎮老年康復中心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

 

今年年311,京口法院諫壁法庭受理一起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系離異后再婚,再婚時都已有子女。因雙方感情問題,原告曾于20132月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鑒于上述情況,及原告來立案時的陳述,可知原告離婚決心很大,雙方矛盾也已激化。本案承辦法官吳建平為了緩解原、被告雙方之間的矛盾,讓案件可以順利、高效的審理,庭前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由于被告因腦梗住院治療,吳建平就去醫院關心了解被告身體恢復情況。

 

在吳法官的多次調解溝通做好前期工作后, 6月6日下午,在老年康復中心的病房內,吳法官開庭審理了此案,最終當庭調解結案。這起離婚案件之所以能順利調解結案,關鍵取決于承辦人吳建平法官對當事人細致、入微的關心和細心、耐心的調解。